長文先生大鑒:
先生7月6日大函及所附寄之《中國時報》7月3日社論悉,並已呈兆國先生閱知。
我會提出在處理海峽兩岸交往中産生的具體問題和在有關的事務性商談中要確立一個中國原則的緣由,先生應已有相當深入的了解。貴我兩會處理的具體事務是中國的內部事務,而非兩個國家之間的事務,並應在實踐中貫徹這一基本認知。至於一個中國的內涵則不是貴我兩會討論的問題。在兩會事務性商談中對一個中國原則的表述方式,可以充分協商。
《中國時報》社論將事務性商談中確立一個中國原則,推衍到“一國兩制”云云,這是該報的理解,我會在事務性商談中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並沒有包含這層涵義。
我對先生關心兩岸關係的熱忱十分欽佩,希望先生繼續為此而不懈努力。我誠摯希望貴我兩會能本著互相尊重、不強加於人的態度,實事求是、合情合理地解決一個中國原則的表述問題,爭取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能有一個好的結果。
順頌
夏安
唐樹備
1992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