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外經貿廳和國家開發銀行福建省分行28日在福州簽訂《金融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商定將建立更加有效和完善的開發區金融合作機制,結合政府組織優勢和開發性金融融資優勢,共同支援和促進福建省各類開發區的建設與發展。開發銀行將以中長期貸款、短期貸款、銀團貸款、外匯貸款等多種業務,重點支援開發區基礎設施、電子資訊、機械製造、石油化工和高新技術産業化等項目,支援福州、海滄等4個臺商投資區內臺資企業發展。
來源:福建電視臺
編輯:芳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