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5月18日電(記者胡蘇)“今年木材市場行情還不錯,果樹苗木價格都漲了上來。估計一年忙到頭,收入差不了。”福建邵武水北鎮林農梁柏安對記者説,他是福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直接受益者之一。
自2003年以來,林業大省福建在全國率先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通過分山到戶、林業貸款、林業保險等體制機制創新,激發林農造林、護林積極性,既保障了森林資源增長,又促進了林農收入的提高,為林業發展增添了強勁動力。
2009年5月出臺的《國務院關於支援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福建省要積極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高林地保護和管理能力,加強森林資源的撫育更新,保持森林覆蓋率居全國前列。
《意見》出臺一年以來,福建省持續推進“生態文明” 建設。2009年底公佈的第七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顯示,這個省森林覆蓋率由2003年的62.96%上升至63.1%,繼續保持森林覆蓋率全國第一。
記者從福建省林業廳了解到,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落實了經營主體,明晰了林業産權,農民真正成了山林的主人,使“興林富農”落到了實處。
為了化解林農經營風險,福建省還在林改區推行林權抵押貸款和林業小額貸款,並於2009年將森林火災保險擴大到全省,實現了全省1.15億畝林地火災險的 “全覆蓋”。
通過林業體制和機制上的創新,福建省大大提高了林農的造林、護林積極性。2009年,全省完成造林綠化250.8萬畝,同比增長16.4%,是1995年以來造林綠化面積最大的一年,也是連續第五年造林面積超過200萬畝。
為了提高林木經營效益,不少林農自發成立了林業合作社,走上了産業化經營的道路。
據第七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顯示,目前福建省人工林蓄積量1.96億立方米,列全國第一位;人工喬木林年均每畝生長量達0.53立方米,已大大超過了全國的平均生産水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