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19項共同建議(全文)

時間:2011-05-09 14:51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5月8日成都消息 第七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8日下午通過共同建議,全文如下:

第七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共同建議

(2011年5月8日)

  由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與中國國民黨國政研究基金會共同主辦的第七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于2011年5月6日至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和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出席論壇並致詞。國共兩黨有關方面負責人、臺灣其他黨派代表、兩岸工商界、産業規劃與研究、農産品購銷、文化教育界等方面人士和專家學者,以及兩岸青年代表出席。兩岸有關部門主管人士作為特邀嘉賓和特邀專家出席論壇。

  與會人士圍繞“深化兩岸合作,共創雙贏前景”的主題,就大陸“十二五”規劃與臺灣中長期經濟發展構想(黃金十年)、“《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實施與促進兩岸經濟發展”、“兩岸文教合作與青年交流”三項議題展開深入討論。會議認為,自去年第六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以來,兩岸關係取得新的重要進展,繼續保持和平發展的良好趨勢。今後一段時期,兩岸經濟都將進入結構調整與轉型期,經濟與社會發展面臨新的重大機遇。兩岸應抓住這一契機,深化經濟合作,弘揚中華文化,加強青少年交流,鞏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與會各界人士經過充分交流研討,提出以下共同建議:

  1.以大陸“十二五”規劃與臺灣中長期經濟發展構想(黃金十年)為契機,積極落實ECFA,擴大兩岸經濟合作領域,提升合作層次,完善合作機制,促進共同發展和繁榮。

  2.完善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確保ECFA早期收穫計劃順利、有效實施。考量雙方的實際情況,積極推動後續商談,按照平等互惠、循序漸進的原則,商簽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等後續協議,逐步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

  3.因應經濟全球化及區域經濟整合持續發展,兩岸應繼續加強合作,研討共同參與華人經濟區及連接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的可行性,提升應對國際競爭和抵禦外部風險的能力。

  4.加強核電安全交流與合作。支援兩會將核電安全納入商談議題。推動兩岸建立核電安全資訊通報機制,加強兩岸核電安全專業機構合作,針對核電事故應急管理與安全技術進行深入交流,提高兩岸核電安全水準,共同預防核電事故。

  5.深化兩岸産業合作。合力建構完整的産業鏈與價值鏈,推動創新、品牌、行銷、通路等交流合作。加速産業標準合作,發展産品之相互認證機制,共同推進産業標準的研究與制定,共同開發國際市場。推動兩岸新興産業研發合作。加強現代服務業交流合作,探索科技服務業的培育和創新模式。

  6.深化兩岸金融業合作。加強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共同維護兩岸金融市場穩定。依互利互惠原則,務實推動兩岸互設金融機構,積極為雙方金融業準入提供便利。推動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7.鼓勵兩岸中小企業加強合作。建立兩岸中小企業交流合作平臺,擴大中小企業參與兩岸經貿合作領域,協助中小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增強其應對市場競爭和適應技術變革的能力。

  8.深化兩岸農業合作交流。鼓勵兩岸農業界共同推進兩岸農業科技經營創新,發展高産、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共同努力建立暢通、有序、常態的兩岸農産品貿易渠道。加強兩岸在農業智慧財産權保護、農産品商標及品種權保護、食品安全、檢驗檢疫等方面的合作,逐步解決兩岸農産品貿易的相關問題。

  9.推進兩岸雙向投資。共同營造有助兩岸資源互補、産業合作的投資環境,逐步減少相互投資限制,以利雙方企業在兩岸進行合理佈局,共同開拓全球商機。

  10.儘快商簽兩岸投保協議。充分發揮既有平臺和機制的作用,妥善解決臺商關切的問題,切實保障臺商合法權益及其人身安全。

  11.加強對大陸臺資企業的輔導和扶持。協助臺資企業利用大陸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擴大內需市場機遇,把握ECFA實施的有利時機,調整發展策略和市場佈局,實現轉型升級和持續發展。鼓勵和支援兩岸有關方面舉辦形式多樣的臺灣名品展,擴大臺資企業産品內需市場的銷售通路。支援臺灣民眾在大陸創業,並提供就業便利。

  12.構建兩岸交流合作新平臺。鼓勵兩岸企業共同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以及重慶兩江新區、天津濱海新區等大陸新經濟區的開發與合作。

  13.推動建立兩岸文化交流與合作的機制。繼續創造各種有利條件,逐步擴大兩岸文化交流規模,促成文化資訊交流管道的多元化,實現兩岸文化交流的制度化與常態化。鼓勵兩岸民間團體開展文化交流,深化兩岸在文化創作、研究、推廣等領域的合作。

  14.繼續推動兩岸文化産業交流與合作。擴大兩岸出版物貿易、版權貿易及影視業合作,加強技術合作與項目合作,共同開拓海外華文市場,增強中華文化的國際傳播力和影響力。拓展交流合作管道,加強業務往來和溝通協調,並探討市場準入與通路議題,增強兩岸文化産業實力。

  15.落實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強化協處機制,共同防止搶注及打擊倣冒盜版等侵權行為。持續進行業務主管部門人員交流,提升兩岸智慧財産權的創新、運用、管理和保護水準。

  16.加強兩岸青年交流。推動兩岸青年交流制度化,構建實質交流平臺。鼓勵兩岸學校、青年團體建立聯繫及交流互訪機制。舉辦兩岸青年交流、寒暑假營隊活動,促成更多兩岸青年參與。

  17.支援兩岸青年就業創業與合作交流。鼓勵兩岸青年就職業生涯規劃與提高就業競爭能力相關議題進行交流座談,加強兩岸青年創業團體互訪交流,推動兩岸大專院校創業競賽活動與交流,培養兩岸青年的創新思維。

  18.深化兩岸教育交流與合作。加強以中華傳統文化為主題的兩岸青少年教育。開展形式多樣的合作辦學,鼓勵兩岸互設學生服務機構,促進兩岸教育事業共同發展。

  19.針對論壇達成的共同建議,積極推動與落實。(台灣網記者 田雲鵬 李徽)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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