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七夕了。一説七夕,相信現在多數人腦子裏立馬蹦出“中國情人節”的概念。今年農曆還閏了七月,媒體於是做了“順水人情”,説今年7月31日和8月30日都是“七夕節”,這樣就有兩個“中國情人節”(見7月27日《人民日報 海外版》)。加上此前“洋為中用”的西洋情人節,一年就可以過上3個情人節啦,真是樂死愛過節的情人們!
然而,七夕到來前夕,有專家説:七夕與愛情無關,不是中國情人節!7月24日,在華中師範大學舉行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國際學術研討會上,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劉宗迪認為,七夕故事和風俗的時間性,表明它原本只是一個秋天的節日,儘管牛郎織女隔“河”相望,演繹出纏綿悱惻、悽婉動人的愛情故事,但七夕起初卻與愛情無關;而且古文獻資料表明,七夕對於婚嫁而言並非吉利日子;現在將其弄成“中國情人節”,是“文人的鼓噪加上心思活絡的商人炒作”。劉宗迪研究員把話説得很重:“認定七夕就是中國情人節,可謂數典忘祖。”
這個新聞披露後,網友評論幾乎是罵成一片,有的板磚拍得夠狠。這裡選錄一個比較中性的跟帖:“魯迅説過,世上本無路,走的人多了,便自然成為了路。現在我想告訴這位磚(專)家的是,世上本無節日,在同一天為同一件事慶祝的人多了,自然便成了節日。”這倒説得頗在理。而把七夕説成是“中國情人節”,確實是近年來冒出來的事,我想找找源頭在哪,費了我老大的勁,終於找到了一個源頭:
早在1993年,當時的中宣部副部長徐惟誠提出:何不搞一個中國的“情人節”?1993年3月11日的《報刊文摘》,轉摘了當年《時事報告》第2期所刊登的徐惟誠的報告,其中説到:我們的傳統節日,有許多被淡化了,沒有過去那麼熱鬧了,這似乎不太合算;“農曆七月初七牛郎織女相會,‘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這是白居易寫唐明皇與楊貴妃在七月七日長生殿的誓詞。為什麼不可以把這一天當作中國的情人節,省得小青年去過外國的情人節。”
這是目前我查到的給七夕“穿靴戴帽”封為“中國情人節”的最早建議。如今幾乎可以確定,這個“七夕 中國情人節”是一個新造的節日,七夕的文化內涵中,並無情人節的內容;當然新造也可以,不過不要硬造,更不要認為七夕在過去就是“情人節”。
將古代的七夕與現代的情人節相對接,客觀上倒是創造出了一種奇妙的“間離效果”。“間離效果”是戲劇表演概念,發明人是布萊希特。“間離效果”就是把熟悉的陌生化的效果,因為太熟悉的東西使人喪失了思維的空間,將熟悉的事物陌生化,才能使觀眾從“慣性觀賞”中“間離”出來,這樣的反差會産生一種張力,讓人覺得新鮮有趣。遙遠的古代七夕節與熟悉的現代情人節,兩者之間相關又相隔,既依存又對立,這種“間離效果”突出了幻覺與現實的關係,這還是蠻有意思的。
我並不反對“假作真時真亦假”地把七夕看成今天的中國的情人節。但如果把“七夕 中國情人節”當作含有民族自尊的文化符號,未免有些牽強。在當今越來越全球化的時代,我們這樣一個文化大國,確實十分需要文化敏感性,但想以“中國情人節”來抵消、替代“西洋情人節”,則大抵是一種文化虛妄;而商家借機一窩蜂地狂炒狂賣一把,發達了自家錢袋是肯定的,但想以此“弘揚”傳統文化、豐富七夕的“情人文化”內涵,那幾乎也是菜籃打水一場空。
一個國家有一個國家的文化歷史,一個國家有一個國家的歷史文化;節日是千百年來自然形成的,是老百姓自己選擇的,如果僅僅因為西方有個情人節,我們就要硬弄一個自己的情人節,這反而沒必要;如果年輕人都喜歡,“慶祝的人多了,自然便成了節日”,那形成一個“中國情人節”,挂在七夕節或其他什麼節的名頭下,倒也無所謂,但不能因此就認為已從根本上保護了傳統的節日文化,否則要被牛郎織女笑的。
牛郎、織女一年一度鵲橋相會的情景,本身有著很強的戲劇“間離效果”。全國政協委員李漢秋教授曾提出建議,乾脆就通過立法將七夕節定為中國的“情侶節”,這在我看來,反而削弱了“間離效果”。傳統文化的某些因素,可以開發出來融入到現代生活中,成為普遍意義的因素;但是,因為傳統與現代兩者間本身就有很強的“間離效果”,融合併不那麼簡單,所以不能因為一時難以“捏合”就認為是“傳統的斷代”;而簡單地給七夕穿靴戴帽,封為“情人節”或“情侶節”,直截了當地、毫無懸念地成為了情人們的“節日載體”,怕是失去了富有戲劇性的“間離效果”,實際功效可能恰恰相反。
(來源:紅網 作者:徐迅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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