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島佛音
 
中國富人為何“錢多仁少”

  時間:2006-03-20 11:33    來源:     
 
 

  少林寺方丈釋永信等呼吁加快我國慈善立法 引導更多有錢人不但做富人還要做善人 

  這是兩組令人難以釋懷的數據:去年中國慈善榜排名前136位的慈善家一年總共捐款不到10億元人民幣,而2000年~2004年美國的比爾·蓋茨一人的慈善捐款就達到100.85億美元;我國的慈善捐贈只有15%來自富人階層,99%的企業從來沒有參與過任何捐贈活動!究竟是什麼原因使中國的富人成了“鐵公雞”?

  連日來,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辜勝阻、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王克英、少林寺方丈釋永信、著名主持人楊瀾等一批“重量級”全國政協委員和全國人大代表紛紛提出議案和提案剖析慈善捐款稅收問題,呼吁立法疏通慈善捐贈渠道不暢問題。

  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王克英給記者提供的數字很驚人:目前我國工商登記注冊的企業超過了1000萬家,有過捐贈記錄的不足10萬家,也就是說99%的企業從來沒有參加過捐助!另外,來自私人的慈善捐贈也不容樂觀,據統計,2005年我國全部私人捐贈僅17億元,人均也就1元多一點。而這其中,大約75%來自國外,10%來自平民百姓,只有15%來自國內的富人階層。

  與富人有限的捐助相比,我國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口卻非常龐大。根據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辜勝阻的分析,目前我國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口超過1億人。龐大的需要救助人,與“吝嗇”的社會捐助,構成了目前我國慈善事業難以解開的矛盾。在辜勝阻看來,要解開這對矛盾,亟須強化社會財富的“第三次分配”。

  據辜勝阻介紹,“第三次分配”被很多人稱為是通過個人收入轉移和個人自願繳納或捐贈等方式再一次對財富進行分配,它在幫助低收入階層進而縮小社會貧富差距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發達國家,慈善事業主要是由富裕階層提供資金,而在我國主要由工薪階層承擔,顯然第三次分配所起的作用還不是很大。”來自臺盟的全國政協委員陳正統說。   

  捐款免稅難題給企業潑了瓢冷水

  2003年,美國個人捐贈達2410億美元,人均捐款460美元,而我國人均捐款僅為0.92元,即我國人均慈善捐款數額僅是美國的1/7300。

  原因1:捐贈稅收優惠“內外有別”

  造成這一巨大落差的原因在哪里呢?據辜勝阻介紹,企業捐贈稅收優惠政策的內外有別,打擊了國內企業的捐助熱情。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外資企業用于中國境內公益、救濟性質的捐贈沒有免稅額度限制,均可全額從需交稅利潤中扣除。他們捐100萬元,那麼這100萬元就實打實地可以一分錢稅都不交。

  可國內企業享受這種稅前扣除的額度僅僅為3%。“假如一個企業年利潤為1000萬元,需交納33%的企業所得稅,即330萬元。但如果這家企業向慈善機構捐款100萬元,按3%的規定,只有30萬元作為稅前扣除不用納稅,即企業按照970萬元的利潤來交納所得稅320.1萬元。反過來說,企業捐的100萬元中,有70萬元還是要納稅的。”全國人大代表、少林寺方丈釋永信舉例說。

  原因2:慈善組織尚屬“二級政府”

  辜勝阻認為,制約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的另外一個瓶頸是慈善組織和基金會的作用有限。據介紹,我國慈善組織不但數量少,而且籌款能力也相當低。目前我國登記的民間組織有28萬多個,其中慈善組織卻只有100多個(美國非營利的慈善組織多達140萬個)。而且,這僅有的100個慈善組織也只運作了全社會捐贈款物的10%的份額。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王克英說,從組織形式上看,我國現有的慈善組織絕大部分是政府舉辦的,屬于典型的“二級政府”組織;在捐贈方式上,行政勸募是主導,“有時候募捐不像募捐,更像是攤派”。對于這種“官辦慈善”,全國政協委員楊瀾評點說,這容易造成慈善機構權責不清,效率低下。另外,善款的來源、運用和去向等信息不透明,導致慈善機構和捐助活動的公信力不足。

  原因3:非稅負擔太重影響捐贈熱情

  “國內企業非稅負擔太重,也影響了他們的捐贈熱情。”辜勝阻分析說。據透露,2004年,全國預算內的收費規模超過1700億元,而沒有納入財政預算的各種收費和罰款規模卻達到了8000~10000億元。企業非稅負擔過重,制約了他們的捐贈能力。

  慈善事業促進法目前正在起草中

  對于目前我國慈善事業存在的種種問題,連日來,釋永信、辜勝阻、王克英、楊瀾等人呼吁加快《慈善事業促進法》的立法進程,從稅收、政策等層面,扶持我國慈善事業的發展。

  引導富人多捐贈

  來自臺盟的全國政協委員陳正統則建議設立遺產稅和利息稅,讓富人多捐款。

  據陳正統介紹,發達國家有一套較為完整的法律、政策手段去促使富裕階層投入慈善事業。比如美國,就通過徵收高額的遺產稅迫使富人進入慈善人士行列。在美國,遺產稅規定,凡超過300萬元的遺產,適用最高的遺產稅率55%,即收入再高,納稅後也所剩無幾了。為此,富豪往往寧願將巨額資金投入到慈善事業留下美名,以免被徵高稅。

  重點勸募新富階層

  辜勝阻還建議,要積極培育大型企業的慈善基金會,加大對新富階層的勸募力度。辜勝阻介紹說,國外許多大型企業尤其是大型跨國公司,常常設有附屬的基金會,這是國外慈善事業一個重要的資金來源渠道。要做好他們的工作需要專業的勸募機構和溝通人才。

  而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司長王振耀昨天在回應本報記者詢問時透露,我國慈善事業立法目前已處于起草階段,該部法律目前定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事業促進法》。
 

     (來源:《廣州日報》  記者:柯學東、竇豐昌、劉旦、周方、舒涓、劉彥廣、趙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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