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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等部委宣布臺生同等收費政策 今秋正式實施

  時間:2005-08-24 18:34    來源:     
 
 


國臺辦舉辦新聞發布會

  中國臺灣網8月24日消息 在國臺辦今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國臺辦、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的有關負責人宣布,將于2005年秋季開學開始正式實施臺生同等收費政策。

  國臺辦交流局局長戴肖峰表示,公安部、勞動保障部日前已經公布了簡化臺胞入境手續的政策,經過一段時間的緊張工作,關于對臺灣學生同等收費標準和設立臺灣大學生獎學金的具體實施方案也已經完成。他首先對新政策做了大致說明:

  一是調整對臺灣學生收費政策。自2005年秋季開學開始,對已錄取到大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學習的臺灣地區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執行與大陸學生相同的收費標準,即在同一學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級、同一專業學習的臺灣與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

  二是設立“臺灣學生獎(助)學金”。自2005年起,對到大陸普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學習的臺灣本專科學生、研究生設立專項獎(助)學金。
 
  三是對招收臺灣學生的大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給予專項補貼。實行同等收費標準後,考慮到臺灣學生的實際培養成本,為鼓勵大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更多的臺灣地區的學生,國家對招收臺灣地區學生的大陸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給予專項補貼。

  戴肖峰說,實行臺灣學生同等收費標準是大陸方面對廣大臺灣同胞做出的鄭重承諾,為解決新措施實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大陸有關方面還公布了咨詢監督電話。國臺辦:010-83551807;教育部:010-66097882;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舉報電話:12358。

  國臺辦、教育部、財政部、發改委負責人士表示,大陸熱忱歡迎臺灣青年學生來祖國大陸高等院校求學深造,願為進一步推動兩岸教育文化交流做出努力。有關人士也呼吁臺灣當局要切實關心臺灣青年學生的切身利益,及早認可臺灣青年學生在祖國大陸高等院校所取得的學歷、學位。(言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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