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婚戀

時間:2009-06-30 16:11   來源:台灣網

  如何辦理兩岸的結婚手續?

 

  A.流程

  1.先在臺灣申請戶口副本
  2.到臺灣地方法院辦理單身證明
  3.在大陸配偶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廳辦理結婚手續
  4.到民政廳指定公證處辦理公證
  5.到臺灣海基會辦理文書認證手續
  6.到區公所辦理臺灣結婚手續 
  7.換領新的身份證
  8.到救總辦理定居配額申請

  B.説明:

  1.臺灣戶口副本需申請全戶一式三份
  2.辦理單身證明需帶戶口副本、本人身份證正本、照片、戶口本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等相關材料。
  3.辦理大陸結婚手續前需在當地指定醫院做婚前健康檢查發。
  4.公證處的公證一式兩份,一份申請人持有,另一份由公證處代轉寄臺灣海基處。
  5.在臺灣海基會辦理認證手續前最好先打電話查證公證處所寄材料是否已寄到,免得白跑一趟。
  6.臺灣區公所辦理結婚手續時需帶海基會認證書,大陸結婚證書,配偶身份證複印件及本人身份證。

編輯: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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