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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老工業基地展新顏
 
鼓勵創新——振興東北的政策支點
 
 
  來源:      日期:2006-08-16 13:42

 

 

新、舊“東北現象”的産生,既有所有制改革落後、經營機制不活的原因,有企業設備陳舊、生産手段落後的原因,又有歷史包袱沉重以及資源型城市面臨産業轉型等原因。因此,不能把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希望寄託到某種特定的政策上。特別是在初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後,企業成了基本的經濟主體,市場取代資源成為最主要的發展約束。在這種情況下,簡單地搬用計劃經濟時期的做法、僅靠增加政府投入、減免稅費,已難以大幅提升東北地區的産業競爭力,難以有力地推進東北地區的復興。實踐要求我們探索新的政策措施。

 

  企業在市場中不斷發展壯大,其手段不外是價格競爭和産品競爭。前者的法寶是成本控制,而後者則是産品創新和服務創新。但無論是哪種方法,都需要不斷地開展創新(技術創新、産品創新、管理創新乃至行銷手段的創新)。這就要求企業擁有相應的能力,以把握科學技術的相關進展,及時採納産品設計、生産工藝、加工技術、原材料和零部件乃至行銷技術等方面的最新變化,以充分發掘、利用潛在的市場機會。同樣,一個地區要不斷創造新優勢,持續推動其産品結構和産業結構的升級換代,避免在産業成熟後陷入衰退的泥潭,也需要擁有相應的制度安排,以發掘科技進步的潛力。相關研究表明,在發達市場經濟國家裏,只有約15的經濟增長可以歸結為要素投入的增加,其餘約45則要歸結為技術進步。而技術進步的基礎恰恰就是知識創造和知識應用,是層出不窮的創新活動。

 

  1990年代以來,對産業集群(也有人稱其為“産業簇群”、“簇群”)的研究逐漸成為一個熱點。産業集群的特點就是專業化的相關企業聚集在一處,充分開展社會化協作以實現外部規模經濟效應。這是和傳統大企業模式把眾多生産環節整合在一起的“縱向一體化”相對的一種社會分工形式,它把競爭機制引入到了生産領域的各個環節,建立起了快速從事創新、吸納創新、整合創新的新機制,從而加快了産品創新的步伐,為地區贏得了競爭優勢。個人電腦業的飛速發展充分表明瞭這一點。

 

  同樣,深入考察東北地區,我們會發現東北地區的産權結構、企業內部組織結構乃至社會文化都存在有阻礙當地企業和相關人員發揮主動性、壓抑創新的因素。如國有企業比重過高,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局面不利於強化所有者權益,有礙于優秀管理人才脫穎而出;“大而全”、“小而全”的組織結構使企業成為一個封閉組織,不利於引入産品創新和管理創新;傳統計劃經濟的歷史又使人們産生了“等、靠、要”的思維慣性等。據計,2002年,東北地區共專利申請17656件,獲得專利授權7141項、技術市場交易額為653億元,分別只有長江三角洲“兩省一市”(上海、江蘇和浙江)的約三分之一。創新不足已經成為制約東北地區産品競爭力、阻礙當地産業擴張的癥結所在。國內國外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告訴我們:應當以知識的創造性利用為切入點、通過鼓勵創新和鼓勵應用創新來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

 

 

  鼓勵創新和鼓勵應用創新是一個系統工程。它涉及到企業産權結構和組織結構的調整、涉及企業間的分工與合作、涉及企業與科研機構資源的整合、涉及金融體系的完善和社會關係的重構,遍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在正確認識“大”和“強”辯證關係的基礎上,推動企業實現主業和輔業相分離、生産經營職能和社會職能相分離,把企業內部的行政調撥改為市場交易,全面引入效益核算。通過全面引入競爭機制來激發社會各界的創造力和主動性。

 

  推動企業主業和輔業相分離、打破企業“大而全”、“小而全”的局面,絕不意味著要將大型企業回歸為眾多原子型企業,更不是要回歸到經濟學教科書所抽象的、從來就沒有完整存在過的完全競爭狀態。這裡講推動企業“主、輔業”分離,更多是為了強調通過調整企業的內部結構和地區産業組織結構,把向大型國有企業“輸血”的政策轉化為強化大型企業“造血功能”的政策,以少量政策性資金撬動大型企業進行結構重組和經營轉型,不斷強化其核心競爭能力,更好地發揮其引導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帶動産業復興和地區發展的作用。

 

  (二)在各種生産要素中,人是最活躍的因素,尤其是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承擔著組織、協調企業內部生産經營活動的重任,其主動性和積極性發揮如何,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企業的前途和命運,決定著地區經濟的興衰。因此,要積極創造條件,大力推進骨幹國有企業産權的多元化,推動企業建立和完善相互制衡、相互監督的法人治理結構。通過重塑市場需求,加快經理人市場建設步伐,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憑能力和業績表現競爭企業高層管理職位的局面。作為老工業基地,東北地區擁有大量的科研院所,科研實力比較雄厚,工人的專業技能也比較高。但由於條塊分割,各大學、研究機構和企業之間相互封閉,缺乏交流和溝通,不僅難以圍繞重大技術問題進行聯合攻關,就是企業的産品更新和技術升級,也往往難以得到研究機構和大學及時的指導和幫助。應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打破單位限制、部門限制和地區限制的框框,鼓勵大學、科研機構和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合作,加快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的步伐,加速人才向高效益項目和企業流動。同時,要逐步完善新型的社會保障制度、拆除城鄉勞動力流動的籬笆,加速勞動力的自由流動。

 

  (三)在加強人員培訓、降低資訊成本、引導中小型企業技術進步、推動地區技術升級方面,同業協會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發揮行業協會、社會仲介組織在溝通政府與企業、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等方面的作用。

 

  (四)完善金融環境、推動創業企業的發展。創業企業通常規模較小,實物性資産很少,其最主要的資産就是掌握有關新産品、新材料、新管理方式“創意”的專業人員。由於新産品、新技術、新思想的發展前景往往並不明朗,企業經營失敗的概率很高,商業銀行一般不願意向它們發放貸款。因此,創業企業經常面臨著資金短缺的限制,難以把好的創意、好的想法及時轉化為現實的産品和服務。因此,必須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完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制度;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商業銀行)改革,增強既有中小型金融機構的活力;在強化風險控制的基礎上,逐步放開銀行的準入限制;鼓勵發展創業投資基金和其他投資工具;為各種創新性知識向生産力轉化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東北現象”是多種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許多問題(如設備陳舊、資源性城市面臨轉型困難等)有著特定的歷史和時代背景。因此,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不能僅靠東北地區自身的努力,中央政府也負有一定的責任。中央政府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為東北地區振興創造一個好的外部環境:

 

  (一)減輕少數大型國有骨幹企業的債務負擔。由於種種原因,一些大型國有骨幹企業已經陷入資不抵債,需要通過政府注資、核減銀行債務等辦法來減輕企業的債務負擔。否則,難以吸引國際和國內民間投資者進入,難以把國有獨資公司改造成多元化的股份公司,更難以持續增強這些企業的活力;

 

  (二)加大中央政府轉移支付的力度。企業組織結構和産業結構調整必然帶來利益結構的重組和調整。在地方財力十分緊張的情況下,中央政府應當增加對東北地區轉移支付的力度,幫助其建立新型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退休職工、下崗職工基本的生活水準,維持當地經濟和社會的穩定;

 

  (三)引導和支援資源枯竭型城市的轉型。在計劃經濟時期,借助於指令性低價格,資源型城市所創造的一部分價值(或利潤)被轉移到了上級政府。現在,這些城市資源枯竭,在發展接續産業、推動城市轉型方面遇到困難,上級政府有責任予以引導和支援;

 

  (四)在較長時間內保持人民幣匯率基本穩定。東北地區是重要的裝備工業的基地,改革開放以來,大量進口設備對當地主導産品的市場需求産生了很大的替代作用,需求外溢減少了東北地區在對外開放中的收益。在謀求振興東北工業基地的關鍵時期,如果人民幣大幅升值,必然會削弱東北地區機械、工作母機等主導産品的國際競爭力,抑制其在振興東北工業基地方面應有作用的發揮。人民幣匯率升值還會降低國外大宗農産品的進口價格,加劇國內農産品的價格競爭,打擊東北地區農業的發展,為東北地區經濟振興增加變數;

 

(五)在大型公共工程建設等領域,鼓勵採用國産生産設備,直接為東北的機械和裝備製造也創造市場需求。


來源: 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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