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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以下面幾個方面分析:

2011-12-27 15:28     來源:陳氏宗親網     編輯:徐維彬

  一、我村老譜與光耀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的探討。

  二、七郎公出生時間的推算。

  三、我村七郎公世系每代相隔年數的推算。

  四、我村始祖七郎公與中興公之子七郎公的區別。

  五、我村始祖七郎公係何朝代之人的探討。

  六、關於七郎公墓碑上所刻“明始祖”的分析。

  為進一步澄清我村始祖七郎公係何公之子,今以我們已有的資料,再進一步進行探討使之得出較為準確的結論。

  一、我村老譜與光耀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一)建譜時間:

  A、光耀譜的建譜時間:

  1、光耀譜由陳文鳳首次主編于光緒20年(即1894年)

  2、後由陳紹宣手抄于1927年。

  3、現又由陳義源老先生整理于2010年。

  B、我村老譜

  1、據筆者于2011年12月1日(農曆11月初8)前往福建圖書館搜尋族譜時,在該館特藏部查到該譜複印件由遷至長汀的七郎公八世裔孫之後裔提供給該館收藏,收藏號為φ9991—44823,封面注有“據清末上杭玉余堂列印、複印件。”

  2、由封面所注文字可知我村老譜應是清末年間所建。而按歷史年份劃分清末年間是由光緒1875至宣統1911年間,或還可前幾年。由折中計算我村老譜所建時間應在1878年前後,至今已150年之久了。

  3、以上面時間分析,我村老譜與光耀譜首建時間相差無幾,比第二次的手抄譜和義源老先生的整理的時間前得多了。

  (二)內容記載

  A、光耀譜的首建譜和陳紹宣的手抄譜的內容我們未曾見過,故不知是如何記載的。

  B、現在我們只能依據義源老先生所整理的新譜進行分析、探討。但此新譜與手抄譜及首建譜的內容是否一致,有無偏差呢,這我們不得而知。當然我們但願能一致,不然就無法探討出真偽來。

  C、我村老譜的內容不但已經上網告示各地宗親,而且還于2011年9月6日曾寄給義源老先生,樹浪會長、雄耀宗親,供您們以作探討之用。我們想我村老譜的內容已達到極度的透明瞭。

  D、從以上分析,我村首建老譜從年代和地理位置(本村)上看,其準確性和可靠性不亞於,甚至有可能略勝於首建的光耀譜,至於手抄譜和整理譜那就更可想而知了。

  二、七郎公出生時間的推算

  (一)根據七郎公九世裔孫綱公(上下員埔開基始祖)房譜內容推算:

  1、譜中載:綱公於明成化二十一年(即西元1485年)在員埔買田定基。

  2、假設綱公是在40歲左右在員埔定基(因其先前曾移居過中都瓦子坪),那麼綱公的出生時間就是1485-40=1445年。

  3、從七郎公至綱公已繁衍九代,這幾代的總歷時是259=225年。

  4、由此推算七郎公的出生時間應為1445年-九代總歷時間225年=1220年即為七郎公生於約1220年。

  (二)以筆者代數和出生時間推算

  1、筆者係七郎公24代裔孫。

  2、從綱公的推算出生年1445年到筆者出生年1947年,歷時1947-1445=502年,從綱公至筆者歷經16代,平均每代生育期為31.3年,故從我至七郎公相距時間可為31.3年24代=751年。

  3、從我出生1947年-距時間751年=1196年。這1196年也可視為七郎公的一個出生時間推斷。

  (三)從七郎公第17代嗣裔廷槐公于明末約1640年,清初約1648年間遷至中都琳坊開基,現折中為1644年遷移。

  1、廷槐公17代總歷時為2517=425年。

  2、1644年-425年=1219年(此乃七郎公出生之年)

  分析:

  從上面三例的推算可知七郎公的出生時間在1227年至1196年之間,現按中間時間算則是在1213年前後。這與此次重修新譜中的“序”中和“傳説中的種種”記載基本相符。

  三、我村七郎公世系每代相隔年數之推算:

  (一)據我房開房始祖綱公(即象村上、下員埔房)資料記載:

  1、綱公于明成化21年(即1485年)在員埔定居。假設他是在40歲時定居,那麼他的出生時間就應為1485-40=1445年。(即綱公生於1445年。

  2、從七郎至今已繁衍了28代,而綱公是七郎公第九世嗣裔,這樣算來綱公以下就繁衍28-9=19代,包括綱公20代。

  3、從綱公出生1445年至今2011年(2011-1445=566年)即已經歷有566年之久。

  4、綱公至今(20代)每代相隔(56620=28年3個月)

  (二)從目前我處人口發展最快(即其輩份最低已是28代了,而且其28代之人已20多歲了)之例計算,每代最快的也要23.3年:

  1、曾祖父(如在世已90歲)即其出生時間是2011-90=1921年,即生子1921年。

  2、曾孫(第28代之人已20歲),出生時間為2011-20=1991年。

  3、曾祖父至曾孫相距時間(1991-1921=70年)。

  4、從曾祖父至曾孫應按繁衍3代計算。

  5、每代相隔年數是703=23年3個月,即相隔23年3個月。

  注:為保護個人隱私,此例之人名在此不以明寫,敬請讀者諒解。

  其世系為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曾祖父   子     孫    曾孫

  (三)為了增強此例説服力,再摘錄其他資料。

  1、據廣東省梅縣西陽鎮白宮上崗村、石坑鎮(都)化龍村陳華昌宗親主編的《陳氏族譜》P379中記載:

  自七十二世伯宣公率孫旺公于731年從廬山遷居江西德安至西元1062年義門分莊為止共歷經331年,已達14代,平均每代23年8個月。

  2、在2004年12月出版的《重修穎川郡陳姓族譜》(板鋪思盛公後裔支譜(即英德譜)中第86頁第四節“思盛公是陳姓第幾世祖?”一文中有三處提到“每代按25年計算”之言,由此可知一般情況下每代相隔25年左右才比較符合人類生育規律。

  3、據上杭《陳氏族譜》(總譜)1998年8月所編P110所載:

  淑興公之子明祖公由象欄遷上杭湖洋通橋店前開基,尊淑興公為世祖。生二男,長子子志,次子子忠。

  明祖公次子子忠公生於元惠宗至正七年(1347年),妣吳氏,生三男,長子誼,次子謙,三子祥。

  子忠公三子詳公,生於洪武十七年(1384年)進士,生三男,長道鎮,次道鑒,三道鎬。

  上洋譜載:

  淑興公于宋度宗(趙祺又稱趙基)鹹淳壬申年(1272年)生。

  從上面幾人的出生時間可計算出每代相隔年數:

  ①子忠公與詳公父子倆人(兩代)相隔是37年。

  ②淑興公與其第四代嗣孫詳公相隔是1384-1272=112年。

  1124=28年,即相隔28年。

  4、以1062年義門分析至中興公之孫淑興公和孟二郎之孫淑興公的相隔年數之對比。

  義門分析時是1062年,當時陳讓公是第81世之公。據上洋譜載淑興公生於1272年。

  A、按淑興公係中興公之孫計算如下(中興——七郎——淑興)

  ①分莊時讓公係81世之公,淑興公係98世之公兩公相差(98—81)17代。

  ②分莊時至淑興公出生時相距(1272-1062)是210年,假設分莊時讓公是40歲,那麼從讓公出生至淑興出生時間相距210+40=250年。

  ③中興公之子七郎派系的每代相隔是25017=14年7個月(即相隔14年7個月)

  B、按淑興公係孟二郎之孫計算:

  (孟二郎——七郎——淑興)

  ①分莊時讓公係81世之公,淑興公係89世之公,兩公相隔(89-81)是8代。

  ②分莊時至淑興公出生時間相距(1272-1062)是210年,也假設分莊時讓公是40歲,那麼從讓公出生至淑興公出生相距(210+40)是250年。

  ③孟二郎之子七郎公派系的每代相隔是2508=31年7個月(即相隔31年7個月)。

  分析:

  此兩例的計算方法①同是義門分莊時之公是讓公;②同是1062年分莊;③同是淑興公出生時間是1272年;④同是假設讓公當為40歲。但是繁衍的代數不同而導致每代相隔年數不同,(即中興公之子七郎公派系每代相隔14年7個月,而孟二郎之子七郎公派系每代相隔31年7個月)。至於哪種相隔年數較為符合人類生育規律,只能讓眾人評論而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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