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是無姓的,一般用四個字以取名。西元七世紀,松讚幹布建立吐蕃王朝,分封有功之臣以領地和封號,人們便把領地名冠在名字前面,以顯示地位和官位。如藏文創始人吞彌 桑布扎。
七世紀以後,佛教在西藏盛行,一切都被染上佛教的色彩,人們的名字也喜歡請活佛來起。要是一個人出家當僧人,不管他年歲有多大,一律要重新經寺院堪布剃度,取法名,從此俗名便取消了。一個僧人或活佛,如果上升到上層僧職,他的名字便要加上僧職或封號,例如:堪布 倫珠濤凱。堪布是個僧職。活佛的名字前面,一般應加上寺院或家族的名字。
一般平民的名字沒有姓,只有名。如:“多吉次旦”、“索朗旺堆”、“更堆群佩”等;為了稱呼方便,人們只用名字全稱的兩個字來簡稱。有用第一和第三個字來簡稱的,如:“更堆群佩”簡稱“更群”;也有用前兩個字或後兩個字作簡稱的,像“多吉次旦”,簡稱“多吉”。
平民起名字,都有一定的含義,寄託自己一定的思想感情,堪稱豐富多彩。一種是用自然界的物體做自己的名字的,如:達娃(月亮)、尼瑪(太陽);也有用小孩出生的日子作為名字的,如:朗嘎(三十日);還有用小孩出生的星期,為小孩起名的,如尼瑪(星期日),也作“日”,“太陽”解,達娃(星期一),也作“月亮”、“月份”解。不少父母在給孩子起的名字中,寄託了自己的感情。如父母嫌小孩太多,想結束生育,便給小孩起名“倉木決”,意思是終止。“窮達”的意思是最小的,表示再不要小孩。如果父母想生男孩,給自己的初生女兒起名“布赤”,意思是“帶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