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讀者來電詢問,為何今年清明節在4月4日,而不是在4月5日?廣東天文學會的專家認為,清明節日期是根據太陽與地球的相對位置來確定的,當太陽運作到視黃經0度時為“春分”,運作到視黃經15度時為“清明”。今年清明的時刻出現在4月4日23時34分。
為何“清明”日期會變動?原來,連續兩次清明的平均長度是365.2422天(1個回歸年),天數不是整數。但目前我們使用的陽曆,天數是整數,即平年是365天,閏年是366天(閏年2月有29天),4年1閏,這就使得“清明”發生的時刻出現週期性的變動。
據廣東天文學會統計,21世紀“清明”出現在4月4日的日期會越來越多。從2008至2039年,閏年的頭兩年,清明都發生在4月4日;閏年的後兩年,清明都出現在4月5日。從2040至2071年,閏年的頭3年清明發生在4月4日;閏年的最後1年,清明都出現在4月5日。從2072至2099年,連續28年,年年清明都發生在4月4日。
本報記者 蘇稻香 通訊員 李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