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簽注種類及有效期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簽注種類及有效期:
(一)團隊旅遊簽注(L):赴臺團隊旅遊遊客可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注;赴臺旅遊組團社領隊可簽發最長1年且不超過領隊證有效期的多次有效簽注。
(二)個人旅遊簽注(G):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注。
(三)探親簽注(T):根據入臺許可期限和有效次數,依申請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簽注。
(四)定居簽注(D):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注。
(五)應邀簽注(Y):根據臺辦批准的“赴臺批件”,可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注,6個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簽注。
(六)商務簽注(F):根據臺辦批准的“赴臺立項批復”,可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注,6個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簽注。
(七)學習簽注(X):根據臺辦出具的赴臺學習證明載明的學制簽發相應的多次有效簽注。
(八)乘務簽注(C):根據臺辦批准的“赴臺批件”,簽發1年或2年、3年多次有效簽注。
(九)其他簽注(Q):赴臺就醫、訪友、處理財産、奔喪、訴訟等事務,根據入臺許可期限和有效次數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注或1年多次有效簽注;赴臺從事近海漁船船員勞務作業的,依申請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簽注或1年多次有效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