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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氣聯手,拔除網路敲詐有償刪帖“毒草”

2015年01月26日 11:11:00 來源:中國青年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協調會日前在國家網信辦召開,決定從2015年1月開始,用半年的時間,全力治理“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這一廣大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網路公害。(1月23日 中國青年網)

  近兩年來,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案件不斷被媒體批露,如秦火火、立二拆四、格祺偉、周祿寶、傅學勝、21世紀網、口碑互動等一些網路推手或公司先後涉案被查處。同時,我們也看到,除了這些專職網路推手和網站之外,也有一些網站編輯或網警利益之下與這些人“穿一條腿褲子”,如騰訊編輯王某收19萬違規刪帖獲刑6年,河南濮陽網警劉某某介紹海口、北京等外地網警幫人刪帖,從中收取110余萬元介紹費,被判刑2年年半,海口網警支隊一副大隊長,幫請託人刪帖並收取好處費70余萬元被判刑10年。

  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有一個固定的經營模式:通過批評性報道,再利用機器發貼,水軍評論等方式將事件炒熱,對涉事單位或個人形成輿情壓力,而此時,打著公關公司或文化公司旗號的刪帖掮客就會找到府來敲詐勒索,涉事單位或個人擔心隨著網路傳播的不可控性和“添枝加葉”謠言效應,只好忍痛破財免災了。看似此類有償刪帖三方“皆大歡喜”,卻在無形中縱容了這條非法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産業鏈的發展、蔓延。

  針對各種網路敲詐和侵權現象,2013年8月,網路名人、大V與國家網際網路管理中心相關領導對話暢談網路名人的社會責任,大家達成共識共守“七條底線”。去年10月,最高法又發佈了《關於審理利用資訊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第十四條規定法院需對有償刪帖行為追責。不過,現實中因為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往往具有複雜性、隱蔽性等特點,揪出“內鬼”並不那麼容易,而有些公關公司甚至還與網路駭客相勾結,通過向網站管理員或版主發送木馬連結的方式來刪帖,可見,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已向集團化、技術化、産業化發展,並已成為嚴重影響網路有序運作的毒瘤與公害。

  國家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四部委啟動“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可謂旗幟鮮明、針對有力。對此,筆者認為除了下狠招、出重拳之外,還需拔毒草、鏟腐土、清內鬼。

  首先,要多效聯動強力“拔毒草”。針對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産業鏈集團化、技術化、隱蔽化的特點,相關部門也要分工明確、集中兵力,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魄力正義合力,如網信辦查發貼者、刪帖者,工信部查公關公司與相關掮客資訊,公安部門利用專業技術優勢破解隱藏的駭客或技術者身份、手機、短信與銀行帳戶資訊,廣電總局適合開展宣傳工作,動員群眾力量舉報監督,如此正義凝聚,多效合力,拔除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毒草自然將事半功倍。

  其次,以“七條底線”和相關網際網路法規來依法治理網路環境,從根本上剷除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滋生的“腐土”。我們知道,網際網路技術總在日新月異地發展,新思維、新技術、新方法不但考驗著網路運營商的管理能力,也在考驗著相關網際網路相關法規的及時跟進。對此,筆者認為,相關網際網路管理機構需及時緊跟網際網路前沿,與時俱進出臺完善相關網際網路管理法規,只有如此才能及時打好網際網路管理法規“補丁”,讓那些網際網路違法者沒有“漏洞”可鑽營。

  最後,要以“打鐵還需自身硬”的態度清“內鬼”。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之所以有市場,終究是因為有需求、有姑息縱容,對此,網信部門除了要組織網站深入自查整改之後,還要加強對網信部門工作人員監管力度,讓他們時刻責任在肩,使命在心,“子率以正”,打造一支網信管理鐵軍。

  十八大以後,黨中央將反腐工作提高到了新的層次和認識,中央和地方黨委政府也越加重視網路輿情和監督舉報工作,但我們必須清醒認識到網路監督決非是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的護蔭之樹,兩者之間更是存在著正義與邪惡的本質區別。也只有從法律與制度、監管層面,為各種網際網路違法現象劃定紅線,才能從根本上維護好網際網路健康有序發展環境,讓中國網際網路傳遞更多助力偉大復興中國夢早日實現的正能量。(劉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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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王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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