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

時間:2012-05-10 15:32   來源:中國臺灣網

  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第47號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于2010年11月27日經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11月27日

  第一條 為了鼓勵臺灣同胞在本省投資,保護臺灣同胞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臺灣地區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作為投資者來本省投資,適用本辦法。

  臺灣同胞以其設在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作為投資者來本省投資的,可以比照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引導、支持臺灣同胞來本省投資,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

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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