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公佈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提出:中國將開展人才培養體制、考試招生制度、辦學體制、管理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擴大教育開放。
在人才培養體制改革方面,《教育規劃綱要》要求:更新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教育品質評價和人才評價制度。
在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面,《教育規劃綱要》提出: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
在辦學體制改革方面,《教育規劃綱要》提出: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全社會積極參與、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
在管理體制改革方面,《教育規劃綱要》要求:明確各級政府責任,規範學校辦學行為,促進管辦評分離,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範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
《教育規劃綱要》還對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保障經費投入、加快教育資訊化進程、推進依法治教等作出詳細規定。
根據《教育規劃綱要》,中國將組織實施一批重大項目。成立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根據統籌規劃、分步實施、試點先行、動態調整的原則,選擇部分地區和學校開展重大改革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