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大以來,國務院國資委和中央企業認真落實中央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設貫穿于國資監管和企業改革發展全過程,為中央企業科學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一五”時期,中央企業資産總額、營業收入、上交稅金和稅後凈利潤等主要經營指標實現五年翻一番,年均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率達到115%,進入世界500強企業由10家增加到目前的43家。
加強組織領導,反腐倡廉建設推進力度不斷加大
國資委黨委和中央企業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建設,形成了有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一是落實責任,國資委黨委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抓好職責範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各廳局把責任分工與監管職能結合起來同步推進,中央企業黨政領導班子落實“一崗雙責”,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設與國資監管和企業改革發展一體化推進的工作格局。二是統籌規劃,把反腐倡廉建設納入“十一五”、“十二五”發展規劃,制定貫徹《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意見。三是整體推進,國資委黨委會議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在每年召開的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全國國有資産監管工作會議上提出要求,在中央企業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會議上部署任務。四是考核落實,將反腐倡廉建設作為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開展綜合考核評價。國資委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帶隊抽查企業懲防體系建設情況並督促整改,各中央企業層層簽訂責任書,各項任務得到較好落實。
加強監督檢查,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
對企業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監督檢查取得初步成效。國資委對企業非主業投資及資本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企業境外國有資産開展監督試點,對企業轉方式情況進行抽查。中央企業認真開展轉方式自查工作,整改糾正問題4893個,推動了企業結構調整、資源整合和“走出去”戰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