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年輕化、基層組織健全化、輪崗交流機制化……近年來,這些做法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已是常態。
打鐵還需自身硬。黨的十六大特別是十七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以加強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幹部隊伍、組織建設和深入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為重點,大力加強自身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紀檢監察組織基礎不斷夯實
中央紀委監察部堅持把加強紀檢監察組織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工程來抓,每年出臺一至兩個規範性文件,呈現出委部機關、派駐機構、非派駐中管單位和地方紀檢監察組織建設齊頭並進、整體推動的新局面。
深入推進地方和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制定印發了《關於加強地方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建設的若干意見》和《關於縣級紀檢監察機關辦公辦案裝備配置標準和實施辦法的通知》,這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第一次專門就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建設作出規定。目前,縣級紀檢監察機關人員得到較大充實,各方麵條件大為改善,面貌煥然一新。
為切實發揮鄉鎮紀檢組織的職能作用,2011年6月出臺了《關於加強鄉鎮紀檢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這是中央紀委監察部首次對全國鄉鎮基層紀檢組織建設提出指導意見。經過一年多努力,全國33000多個鄉鎮基本實現紀檢組織全覆蓋,一支精幹的專職基層紀檢幹部隊伍初步建立,鄉鎮紀委後勤保障水準有了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