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關鍵就在“常”、“長”二字。“常”與“長”,簡簡單單兩個字,體現了黨對腐敗問題的清醒認識,道出了黨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
“常”、“長”二字,是對全黨的一種警示。腐敗是社會毒瘤,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當前,廣大群眾對腐敗現象已到了深惡痛絕、忍無可忍的地步,對我們黨解決腐敗問題更是充滿期待。但是,對腐敗問題的危害性,對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一些黨員幹部頭腦中卻沒有非常清醒的認識,置身度外者有之,隨波逐流者有之。
為政清廉才能取信於民,秉公用權才能贏得人心。黨的十八大提出建設廉潔政治的重大任務,要求做到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面對人民群眾空前高漲的期待,黨必須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上有所作為。特別是要實現“兩個一百年”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更需要抓住“常”、“長”二字,用反腐倡廉建設的實際成效凝聚黨心民心。
“常”就是經常抓。當前,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就得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做到有群眾舉報的及時處理,有具體線索的認真核實,違反黨紀國法的嚴肅處理。對於腐敗分子,有一個抓一個,“老虎”、“蒼蠅”一起打,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小貪變成巨貪。
“長”就是長期抓。根除腐敗,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我們要有懲治腐敗的決心、信心,也有長期作戰的恒心、耐心。當前,在決不放鬆懲治這一手的同時,應當把更多精力用在預防上。借助當前抓作風的有利契機,狠剎歪風、整肅紀律、清理特權,不斷清除腐敗滋生的土壤。應當加強立法和制度建設,加強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從源頭上有效防治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