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海峽兩岸校園(網路)歌手大賽參賽須知
一、參與對象
1. 參賽選手為6-35周歲的中國(含港、澳、臺地區)歌唱者,海外華人華僑。
2. 大賽組別
小學組: 6-13歲
中學組: 12-18 歲
大學組: 18-35 歲
二、活動形式
網路大賽和線下評比相結合
三、獎項設立
大賽分地區選拔賽、省賽區選拔賽、全國賽三輪次,分組別進行。港澳臺,海外華人華僑各設一個賽區。每組別各地區有10個名額可晉級省賽區選拔賽,各賽區共100名以內選手晉級全國比賽。經過評委評審,其中50名可晉級全國準決賽,全國準決賽有15個名額晉級決賽。
1.全國總決賽獎項設立
小學組:金獎一名 銀獎兩名 銅獎三名 優秀獎10名 最佳組合獎1名 入圍獎50名
中學組:金獎一名 銀獎兩名 銅獎三名 優秀獎10名 最佳組合獎1名 入圍獎50名
大學組:金獎一名 銀獎兩名 銅獎三名 優秀獎10名 最佳組合獎1名 入圍獎50名
原創歌曲獎:小學組10名 中學組10名 大學組10名
最佳人氣獎:小學組1名 中學組1名 大學組1名
指導教師獎:小學組20名 中學組20名 大學組20名
優秀組織獎:小學組20名 中學組20名 大學組20名
2.各賽區獎項參照全國獎項設立。
3. 大賽組委會為各獲獎單位和個人頒發獎盃及證書。
四、大賽日程
報名截止:2022年3月20日
分賽區評比:2022年3月25日-4月20日
總決賽:2022年4月20日-5月4日
五、參賽作品要求
1.歌曲選擇:組委會提供歌曲範圍內選擇演唱(詳見參賽歌曲名單)。
2.演唱要求:健康積極,蓬勃向上,優美動聽,具有藝術性。能很好地展示中華民族風采和兩岸文化,能夠很好地展示演唱者演唱技巧和演唱風格。
3.中學組和大學組演唱組合必須有分聲部,小學組分聲部無硬性要求。
4.為保證大賽的公平公正,參賽者必須清唱,所錄製的視頻不得加入後期製作,不得混音、修音和加入特效音。
5.歌曲伴奏:歌曲伴奏形式不限,可使用卡拉OK伴奏,也可使用樂隊或鋼琴伴奏。
6.為保證展演效果,參賽選手提交的視頻請保證清晰的畫質和錄音效果。
六、評分標準 (總分:100分)
1. 演唱得分 (65分)
歌唱時能夠對音準、節奏、風格、情感有準確而得當的演繹與表達,把握歌曲的旋律,吐字清晰,音色優美,演唱方式符合歌曲特色。
2.演唱效果和歌曲感染力 (25分)
演唱上能夠做到收放自如,自然大方。有較好的舞臺氣質,演繹歌曲時輕鬆自然、感情充沛,能展現歌曲的意境。
3.形象 (10分)
服飾搭配、化粧等大方得體且符合歌曲題材。
4.原創曲目總平均分可以增加0.5分。
七、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者報名時,須真實申報和填寫材料,如發現申報材料不實,一經發現,即取消其參賽資格。
2.參賽者提供的視頻和圖片應清晰真實,不得美化。不得出現廣告性語言和商標等及與比賽無關的內容。
3.組委會擁有對各輪比賽、頒獎音樂會以及其他相關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所有因比賽而産生的音像製品及衍生産品的著作權歸組委會所有,就此組委會不再向選手另付報酬,參賽選手有義務參加關於本次比賽的演出。
4.活動時間如因不可歸責于組委會的原因如颱風、地震、火災、政治等不可抗因素,致使比賽不能按正常計劃繼續開展活動,組委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做應急處理,由此産生的相關費用和後果由參賽選手及參與者或保險公司予以承擔。
5.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活動停止,組委會應積極協助參賽選手及參與者,並積極組織救援,但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6. 參賽選手和參與者填報與簽署的所有材料、文檔、圖片和視頻授權大賽組委會無償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於評選、傳播、編輯和描述等。
7. 參賽選手填報與簽署的所有材料、文檔、圖片、視頻被視為具有法律效力,對參賽選手、參與者、組委會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8. 參賽選手及參與者在報名同時即被視為了解本特別提示的相關內容,並同意接受有關約束、承擔有關義務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