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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直播進入全新治理階段

2016年11月04日 22:31:00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隨著網信辦《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的推出,長期處於無序發展的網路直播業務進入有規則的新階段。標誌著過去兩年高歌猛進,卻問題無數的直播浪潮開始進入全新的治理階段。網路直播是中國網際網路一個引領全球的重大創新應用。但是,在資本的刺激下,也是一路狂奔,亂象無數,唯利是圖,不作不死。不斷拉低整個網際網路行業的競爭尺度和道德底線,更是給社會帶來極大的不良影響。

  首先,《規定》體現了網信辦對網際網路資訊服務進行管理和監督管理執法的定位,確立了網信辦在網際網路直播服務中總體負責協調的角色。2016年以來,各部門針對網路直播亂象招數不斷:年初開始,掃黃打非辦組織多部門嚴查網路直播;工信部從網路直播APP的管理角度進行評估和處罰;公安部在重點直播網站設立網安警務室,指導平臺依法履行資訊安全管理責任;7月文化部印發《關於加強網路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並設立專門內容管理部門,進一步規範網路直播;9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關於加強網路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加強監管網站直播廣電節目或直播新聞、綜藝等活動的節目。各個部門都很努力,幾乎一涌而上。網信辦的《規定》雖然屬於“後手”,卻是很有必要,解決的是“九龍治水”缺乏協調的弊端。

  其次,《規定》體現了網際網路直播業務是網際網路整個行業的新興服務模式。作為涌現最為快速的網際網路創新應用,網路直播業務發展初期,就像盲人摸象一般,不同的部門從不同的角度,看到了不同的性質,出現了定義的內涵和外延相互分割又模糊重疊的灰區。而事實上,網路直播並不是單一的技術和應用創新,僅僅套用傳統行政部門的職能劃分,依靠細分專業類的垂直管理,無助於産業的健康發展以及焦點問題的對症下藥。事實上,網路直播代表了網際網路全局性的新型資訊傳播模式,是網際網路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産物。具體而言,是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的普及,無線和有線寬頻等基礎設施的成熟,大規模用戶同時線上所形成的更人性、更全面、更豐富、更便捷的社會資訊傳播範式。絕不僅僅只是目前我們看到的最為熱鬧的網紅直播類服務。而將成為未來溝通、社交、娛樂、生活和商務,以及社會服務和政務等幾乎所有網路空間應用和服務形態的基本方式。所以,通過網信辦來頂層設計、統籌協調、監督管理,並且讓各政府部門專注于自身業務特色,各司其職,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三,無論是監督管理還是部門協調,最根本的目的還是為了産業更好的發展。在實現危害和問題最小化的同時,更需要達到幾個更關鍵的目的:1、有利於健康良性的發展勢頭;2、維護市場充分、良性的競爭環境;3、確保新主體的不斷加入,保持持續的創新活力。需要警惕因為制度的不當,造成這一中國引領的新模式,早早進入少數既得利益者把控、競爭嚴重不足、創新開始窒息的糟糕局面。這將直接影響中國網際網路整體的創新發展和全球競爭能力。當然,今天的制度不能期望一下子走向完善和完美,但是必須保持相對的開放性。即便在一些基本概念的界定上,還需要更多的摸索和試驗,逐步清晰化。比如網際網路直播服務中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網路表演、網路視聽節目等內容和類別的區分,不宜過度泛化,無謂提供直播服務的準入門檻。所以,接下來《規定》的有效實施和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協作,還任重道遠。

  通過網路直播的崛起和治理,我們可以發現,網際網路發展至今,“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尷尬依然不可能簡單結束。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無論是“一放就亂”還是“一管就死”,兩種狀態都體現了進入網路時代的深水區,我們傳統政府治理能力的缺失和不足,都是對政府公信力極大的挑戰和損害。無論網信辦還是其他網際網路管理部門,都應該站在更高的層面,有所擔當。

  最後,我們必須指出,網路直播行業的發展,需要這個行業中的企業要有基本的主體責任感。尤其是行業的領先者和領導者,是行業秩序的奠定者,是行業規範和標桿當仁不讓的確立者和維護者。只有真正超越唯利是圖和急功近利,樹立高遠的行業願景和企業使命,建立起良性的發展規範和秩序,才能把行業的未來和企業自身的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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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李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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