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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婦女遭性侵事件頻發 團體吁加強被害者保護

2015年01月23日 09:59:00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現代婦女基金會22日在臺北發佈“性侵害被害者處境統計分析”。統計顯示,臺灣2014年全年網路報道性侵害案件新聞共530則,其中7成加害者在案發後仍持續聯繫、騷擾被害者或其家屬。

  由於加害者多與被害者熟識、社交生活圈重疊,有6成加害者案發後仍會出現在被害者經常出入場所,加深被害者恐懼與痛苦。另外,有16%被害者在案發後仍與加害者同住一個屋檐下,其中以未成年者居多。

  性侵被害者事後還面臨多重傷害。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説,被害人還可能在尋求協助過程中遭遇專業體系不友善對待的二度傷害。比如,性侵案件進入司法程式後,被害者常常不得不面對被告一方帶有性別歧視的言詞詰問,讓被害人再次遭受傷害。此外,性侵害案件在現今網路資訊發達的情況下,被害者不是案件結束後就脫離苦海,還可能面臨網路輿論三度傷害,例如臺灣喧騰一時的李宗瑞案件,網路上很多言論直指受害者去夜店是“生活不檢點行為”等,網路霸淩和歧視無所不在。

  針對上述情況,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加強對受害者的法律保護。律師王如玄説,應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中增設保護令制度,禁止加害者騷擾被害者,散佈被害者個人資訊或性別歧視言語等,還應要求被告遷出被害者居所、遠離被害者常出入場所。法庭中被害者常面對被告方惡意詰問,也應修法要求審判長禁止這類性別歧視提問。此外,為保護被害者隱私,還應禁止刊載被害者資訊或足以識別其身份的資訊,避免歧視言論無形中對被害者造成傷害,影響社會建立性別平等觀念。

  (記者王笛 陳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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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李學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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