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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的來龍去脈

2011年10月20日 15:36 來源:中新社 字號:       轉發 列印

  10月20日下午,兩岸兩會在天津迎賓館舉行簽字儀式,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共同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中新社發 蘇丹 攝

  兩會領導人20日在天津舉行第七次會談,並於下午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以下為該協議的來龍去脈:

  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北地區大地震導致福島核電站發生嚴重核泄漏事故後,核電安全話題迅速升溫,深為兩岸同胞所關切。

  3月16日,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范麗青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兩岸專業機構在核能安全方面的交流渠道一直是暢通的。

  3月23日,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以黨主席身份出席中國國民黨中常會時表示,希望兩岸能討論合作確保核能安全,減少核能事故的發生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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