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1904年3月,遭美國舊金山移民局逮捕拘留的檔案照。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孫中山在親友協助下取得“在夏威夷出生證明”。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近日舉辦“孫中山與美國”展,展出孫中山當年持有美國護照的文獻,臺灣各界好像聞所未聞。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刊載署名“傅建中”的文章説,作者稱早在將近30年前就報道過“孫中山美國國籍”事,並詳細講述了孫失掉美國國籍的原委。
1904年,孫中山在夏威夷以當地出生的理由請領美國護照,不過孫中山無法出示出生證明,托了兩位夏威夷友人以宣誓書 (affidavit)的方式,證明他確實在夏威夷出生,只是出生年月日是1870年11月24日,而非他1866年11月12日的實際出生日。就此而言,孫中山犯了偽造文書罪,但他為了奔走革命,旅行方便,不得不如此爾,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孫中山興衝衝的拿了新領的美國護照自夏威夷乘“朝鮮號”輪船前往舊金山,于1904年4月6日抵達,次日移民官登船檢查旅客的證件,孫中山的美國護照引起移民官的懷疑,因為移民局的記錄是:孫中山上一次進入舊金山使用的是上海發出的中國護照,時間是1896年6月10日,怎麼現在一下子變成美國公民了呢?於是不準他入境,還把他羈押在岸邊的拘留所內,同時行文華盛頓移民局總局(當時隸屬商務及勞工部)調查孫的美國護照真偽。
與此同時,孫寫了一分英文自白書,力言自己在夏威夷出生,至於1896年持中國護照進入舊金山,只是權宜之計,並不涉及放棄美國籍或對美國的效忠。
另一方面孫得《中西日報》伍盤照和洪門會大老黃三德之助,在華府聘請律師控告移民局非法拘留他,意想不到的是在這場官司中孫先生最後勝訴,4月28日那天勞工部代理部長穆瑞下達裁決書給舊金山移民局長諾斯,説孫中山所持美國護照有效,因為1896年夏威夷尚非美國屬地(1900年才併入美 國),孫不可能拿夏威夷發的美國護照。勞工部下達裁決書的第二天,孫中山就獲准登岸,恢復自由。從前中國人進入美國之不易和所受的歧視,由孫中山的遭遇可見一斑。
孫中山得來不易的美國護照卻在1909年被美國國務院吊銷,而且是他自投羅網。
1908年11月孫中山訪問暹羅(泰國),對僑社演説,鼓吹革命、推翻滿清,引起清廷向暹羅當局抗議。曼谷市長和警察局長遂將孫中山召去,勒令其離境,孫當即表示要向其公使請示後再作答覆,問其公使係何人,則不願作答,即離去。
孫中山然後徑去美國公使館,面見金公使(Minister Hamilton King),要求美國政府給予保護,併發一本美國護照給他(不同於屬土夏威夷的美國護照),其根據則是他在夏威夷出生。晤談之下,金公使對孫中山印象良好,給國務院的報告稱“孫的英文説得很好,雖略帶口音,人極聰明,彬彬有禮……”
孫先生沒法等到國務院答覆後再離開曼谷,在12月10日轉往新加坡,並留下獅城的地址給金公使。
美國國務院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研究孫中山的案子,最後在1909年3月11日國務卿盧特(Elihu Root,盧特于1月卸任,孫案大概在他任內已做成決定)通知金公使,孫中山沒有資格登記為美國公民或請領美國護照,理由是:“美國公民享有權利,但也有責任和義務,他(指孫)非但沒有盡美國公民的義務,反而是全力投入中國的政治,尤有甚者,他是鼓動反政府的領袖,而本政府和那個政府有友好關係”。基於這些理由,孫中山的美國公民被取消,美國護照被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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