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經濟技術協作促進會名譽會長、福州文化藝術交流協會會長、福州市慈善總會會長方慶雲,是當年《金門協議》簽署者之一。
方會長接受記者採訪時,總結了《金門協議》的幾大特點:
一是時間短。雙方商談的時間很短,只有一天時間,雙方就達成了共識。二是文字短。總共只有五點,418個字,應該是兩岸簽署的協議中最短的一份。三是時間快。《金門協議》兩岸在2000年9月19日同步公佈,20日就在馬尾—馬祖航線上試航,實施的準備時間是最短的。四是時效長。《金門協議》可以説是功已成,但身未退,仍然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五是效果好。打破了臺灣當局的“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兩岸開啟了協商的先河。六是成果大。兩岸之間相互遣返217批、萬多人次,3 共同打擊了刑事犯罪,維護了社會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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