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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駐臺記者進入後報備時代 租民房難防“臺獨”

2009年11月02日 14:4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開放大陸媒體設立在臺常駐機構,才是大陸記者最強烈的期待

  《國際先驅導報》記者方輝發自北京 存在了近九年,讓大陸駐臺記者和他們的採訪對象備感困擾的“報備制度”,終於迎來了壽終正寢的一天。

  10月27日,臺灣“陸委會”副主委趙建民宣佈,從即日起,臺灣將讓大陸駐臺媒體擴大採訪地點,陸媒今後不需先行向“新聞局”報備即可到除機場管制區外的臺灣任何地點自由進行採訪。

  “陸委會”示好營造氣氛

  聽到取消報備制度消息時,中國新聞社的兩位駐臺記者正在準備填寫10月28日的外出採訪報備表。其中一位記者開玩笑説,一不小心成了“報備制度”的最後送行者。

  與取消“報備”一同出爐的利好消息還有,臺當局將大陸各家駐臺媒體的人數上限從2人提高到5人,並允許由邀請單位代為租房,以節省大陸媒體駐臺的飯店住宿開銷。

  還有更多人關注到,“陸委會”選擇27日宣佈這些利多,在時間點上耐人尋味。因為第二天,由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領的臺灣海基會新聞交流團啟程訪問大陸。分析人士認為,這有利於為該團“登陸”營造良好氣氛,但另一方面也意圖由此減緩與大陸媒體交流時面臨的要求開放常駐的壓力。

  租住民房難防“臺獨”

  “‘報備’不符合新聞採訪的作業規律。”最早赴臺駐點採訪的新華社記者陳斌華向《國際先驅導報》介紹道:“報備就是要提前寫明行程、採訪對象及其聯繫電話、是否同意受訪,以及所乘交通工具及班次等,行前需要反覆確認,至少要花上半天的時間,很麻煩!”

  而對於駐點人數限制的放寬,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駐臺記者陳偉建則表示,對人員的需求要看具體情況,“一些重大報道兩個人根本忙不開,就是5個人也不一定夠用”,但平時並不存在這個必要。

  陳斌華認為,儘管臺灣當局展現了善意,但對大陸駐點記者的管理思維還是停留在“限制”取向上。他表示,例如在配額上不能搞“一刀切”,對於新華社這樣的多媒體業態工作而言,5個人在重大報道活動時根本不夠。

  駐臺記者們大多對駐點媒體租住民房的可行性表示懷疑。陳斌華和陳偉建點出擔心所在:雖然租房可以節省一些費用,但一般民房並沒有保安人員。如果“臺獨”分子、在臺“藏獨”等極端分子包圍、攻擊大陸駐點記者,那該怎麼辦?陳斌華説:“租房的方向是對的,但隱患不少。我會建議還是選擇租住有保安設施的酒店式公寓,既能節省費用,又免生糾紛。”

  盼望設立常駐機構

  事實上,“報備”的終結不過是解決大陸記者在臺採訪不便的第一步。開放大陸媒體設立在臺常駐機構,才是他們強烈期待的下一個舉措。

  陳斌華説,現在大陸駐點記者遇到的許多問題,在常駐後基本可以一次性解決。“如果設立分社,與現在‘駐點’的性質就不一樣。分社是註冊登記的公司法人,有統一的稅務登記編號,可以自行購房或租房。記者有在臺居留證件,可以參加臺灣的健康保險、勞動保險,人員相對固定,避免更換頻繁造成業務工作的中斷。”此外,常駐機構設立後,有利於與臺媒開展新聞合作、交流,及時就雙方合作中的問題交換意見,也能更深入到臺灣各地採訪,了解民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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