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0月18日電(記者 鄭良)福建省漳州市中級法院日前出臺規定,建立法院與當地臺商協會解決涉臺民商事糾紛聯動機制,妥善處理涉臺民商事糾紛,保護臺商合法權益。
漳州市中級法院院長林貽華介紹,臺商向當地外商投訴中心、臺商協會要求解決與其他臺商或大陸民事主體之間的民商事糾紛的,當地
外商投訴中心、臺商協會可要求法院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法官參與協調,並提供法律幫助。
林貽華説,法院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在當地大型臺商投資企業中建立聯絡員制度,合議庭法官每季度或半年定期到府提供法律服務和諮詢,解決臺資企業在法律上遇到的困難。
林貽華告訴記者,臺商協會具有熟悉臺資企業和臺商的優勢,在涉臺案件審理中,臺商協會能協助法院送達司法文書、安排並促成司法調解,為妥善解決涉臺民商事糾紛提供建議,維護臺商合法權益。
閩南漳州與臺灣一水相隔、血緣相親、方言習俗相同,是臺胞的主要祖籍地。近年來,臺商在漳州投資活躍,臺資企業數量多,隨之而來的民商事糾紛也不斷增加,今年7月底,漳州市中級法院及下屬8個基層法院設立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專門負責審理涉臺商、臺資企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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