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8日電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日前研究出臺了更加高效的應邀赴臺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與簽注的新舉措。
這些新舉措包括:一、申請人凡持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赴臺批件》或《關於應邀往來臺灣立項批復》的,可直接向其戶口所在地的設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二、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持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赴臺批件》或《關於應邀往來臺灣立項批復》申請赴臺證件及簽注的,一律按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縮短到5個工作日內辦結。若《赴臺批件》或《關於應邀往來臺灣立項批復》上批准的赴臺時間不足3個工作日的,要求在當天內完成受理、審批工作。
消息稱,此舉的出臺,最大限度地方便了應邀前往臺灣進行經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等交流活動的開展,必將進一步促進海峽兩岸的人員往來,更好地服務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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