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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當局考慮放寬大陸配偶在臺工作權

2007年09月17日 14:5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9月17日電 臺灣“陸委會”日前研擬開放大陸配偶在依親居留階段即可取得工作權,預估有2萬多人將因此取得在臺工作權;以後每年則可增加4千8百人。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陸委會”最近邀集相關單位研商,修改“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計劃今年十一月上旬完成配套,提報臺“行政院”核定。

  據悉,現階段大陸配偶在臺工作限制相當嚴苛。現行大陸配偶在臺工作規定,前兩年的團聚階段,完全不能工作;進入依親居留期間,符合經濟弱勢條件者,才能申請工作許可,目前近六成取得工作權;進入長期居留、定居期間,則具有完整工作權。

  大陸配偶初到臺灣2-6年,沒有工作權,因而兩岸家庭只能依賴臺灣丈夫養家,不但生活難以為繼,還常遭仲介借機剝削;甚至大陸配偶在外打黑工,被警察查獲後,視為“非法打工”而遭遣返,造成與家人分隔兩地,類似事件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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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董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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