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要聞  >   正文

貪官妻子怕被抄家請朋友轉移財産 朋友搬完後失蹤

2015年04月13日 08:57:00 來源:華西都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禍不單行。七年前,阿玲的老公,突然被帶走調查,從國企老總淪為階下囚。

  老公被抓後,阿玲也是驚慌不知所措,便找來朋友阿仁商量對策。據阿玲回憶,阿仁看起來頗具盡心力在幫忙,很快就掌握到“權威”情況。他告訴阿玲,司法機關將到她家搜查,務必把家裏現金、財物全部轉移……

  此時,阿玲對阿仁充滿信任,唯言是聽,趕緊將家中的財物都打包好。阿仁帶著阿黃、小林一起到阿玲家中,把東西全部運走。

  沒過幾日,阿仁告訴阿玲,他又掌握到了情況。司法機關將要查封她的銀行賬戶,得趕緊把現金都轉到小林名下才安全。阿玲一樣照辦,把420多萬元全部打入小林的賬戶。

  誰知,這錢一打過去,阿仁一夥人就都不見了。經過調查,這些錢早被小林快速預約提光。阿玲感覺吃了一道啞巴虧,直到2013年才選擇報警。

  但阿仁再也沒有出現過,倒是阿黃、小林被抓歸案。據檢方指控,阿黃之行犯了詐騙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應數罪並罰。

  不過,阿黃對指控表示很“有意見”,認為自己無罪。庭審間,他稱阿仁是他舅舅,原是個工程老闆。自己不過是個替人開車的司機。舅舅原先跟落馬的老總很熟悉,受關照拿了不少工程。案發時,舅舅只告訴他要去拿工程款。

  辯護律師卻説,阿玲是擔心報案會加重丈夫的刑罰,所以隔了五年才去報警,這動機、目的很值得商榷。根據現有證據,不能説阿黃犯了罪。

  地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結果:阿黃被控詐騙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子待判。

  17好文1太水

閱讀(500)分享: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