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7日電 山東煙臺中院今日上午10時將在第一審判庭公開宣判原南京市長季建業受賄一案。
今年1月16日,該案在煙臺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季建業于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32萬餘元。季建業當庭表示知罪、認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審判,請求法庭從輕處理。
九成受賄來自三位“朋友”
據媒體報道,季建業被帶走當天,其妻亦被帶至北京接受調查。報道還指出,季建業的妻子和司機“承攬工程太多,尤其是綠化工程”,“從揚州開始即已如此”。
據悉,季建業案發,也源於城建項目——某在南京做項目的房地産商將其舉報。隨著案情擴大,幾個“追隨”季建業做項目的地産商也先後被查。
其中之一,就是江蘇前首富朱興良被帶走調查。據報道,直到季建業落馬,在季建業曾工作過的昆山、蘇州、揚州、南京等地,由朱興良實際控制並擔任董事的上市企業——金螳螂裝飾公司都曾獲得大量政府項目,承接樓堂館所、五星酒店裝修等。
起訴書也顯示,針對季建業的七項指控中,有六項涉及項目開發,設備供應,獲得土地使用權、拆遷、建設等。季建業在蘇州、昆山、揚州、南京等地任職期間,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提供幫助,收受他人錢財。
檢方指控,2003年底至2004年3月,季建業接受蘇州金螳螂建築裝飾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朱興良的請托,為該公司承攬揚州迎賓館1號樓改造工程項目,併為違規施工、催要工程款提供幫助,隨後收受朱興良給予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4萬餘元。
起訴書顯示,季建業為蘇州市錦聯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東明承攬設備供應項目、開發房地産、競拍土地提供幫助,收受其給予的共計折合人民幣789萬餘元的財物。
此外,2000年10月至2010年6月,季建業本人或通過其妻子、女兒、兄弟,先後9次在蘇州市家中等地,收受江蘇吳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朱天曉行賄的錢物共計241萬餘元。
根據估算,季建業從徐東明、朱天曉、朱興良這三名“朋友”處受賄達1065萬餘元,約佔受賄總額的94%。
南京雨污分流工程在其落馬後被叫停
據悉,自季建業上任南京市長以來就一直主推的全城雨污分流工程在其落馬後已被叫停。
根據當時的計劃,從2010年至2014年底投資人民幣180億元,在南京市全部城區實施這項常見的城市排污排澇工程。其原本目的是讓城市污水和雨水,進入不同的管道,最後分流進入污水處理場所。
然而由於著急“開工”,該項工程在沒有大面積徵集民意的情況下,幾乎是在極短的時間內全城動工。
季建業“落馬”剛過去兩三天,滿街正在施工的雨污分流工地大部分都停工了,不少計劃開工的也再沒了下文。
南京成十八大後第一個書記、市長均落馬的省會城市
2013年10月季建業落馬時,中央巡視組尚未進駐。2014年7月,中央第十二巡視組正式進駐江蘇省開展巡視工作。
同年10月,巡視組向江蘇省反饋巡視情況時指出,“腐敗問題多層次、多領域、廣覆蓋,表現形式隱蔽化、智慧化、多樣化;一些領導幹部與老闆之間保持相對穩定的關係圈子,進行封閉式權錢交易;腐敗幹部普遍存在權色交易問題,生活腐化與經濟腐敗互為因果,如影隨形。”
隨後,江蘇省先後有兩隻“老虎”落馬,一個是2014年10月落馬的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另一個是今年1月落馬的原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曾指出,楊衛澤的問題就是通過巡視發現的。
楊衛澤與季建業的官場交集更為人關注。據媒體報道,早在季建業被查前,楊衛澤對季已經“態度轉變”,曾三次打回季建業的自我批評;季建業被查後,楊衛澤更是公開批評季。兩人共事3年左右,目前俱已落馬,也使得南京成為十八大後第一個書記、市長均落馬的省會城市。
除季建業、楊衛澤落馬,南京市六合區委書記婁學全、溧水區委書記姜明、建鄴區委書記馮亞軍的仕途也在2014年下半年終結。其中,婁學全已在家中上吊自殺。姜明、馮亞軍均涉嫌受賄罪被檢方立案偵查。就在上月,南京市紀委發佈消息稱,建鄴區副區長王德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此外,揚州市環保局原局長金秋芬涉嫌受賄、貪污罪一案,1月9日在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中紀委早前通報季建業問題時曾指出,季建業道德敗壞。而據媒體公開報道,季建業被“雙規”後,多名情婦被曝光,金秋芬也被曝為季建業情婦之一。(完)
[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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