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報記者從中石化內部人士處獲得的文件複印件顯示,2008年至2010年,中石化雲南分公司領導班子違規挪用黨員活動經費和工會經費用於年終獎等發放,總額超過640萬元。去年底,中石化雲南分公司領導班子被中石化集團通報批評,並被要求退回違規領取的獎金。中石化內部相關人士昨日向本報確認了此事。
中石化雲南分公司被群眾舉報
文件複印件顯示,該文件印發于2010年12月20日。文中稱2010年10月,有群眾致信中石化集團,反映了中石化雲南石油分公司領導班子違規領取獎金,違規使用黨員活動經費和工會經費等問題。中石化集團公司黨組十分重視,責成紀檢組、監察局調查核實。結果發現,違規時間跨度從2008年1月到2010年2月,挪用資金包括安保基金、黨員活動經費以及工會經費。
經查,2008年1月,雲南石油分公司召開領導班子會,討論職工年終獎金分配,總經理高忠寶提出,按照正職15萬元,副職12萬元的標準,為領導班子成員發放獎金,領導班子會議討論通過,班子成員共計領取獎金90萬元。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列支。
2009年1月,高忠寶安排人事部門按照正職6萬元、副職5萬元的標準,為領導班子成員發放獎金,資金來源及發放情況為:以辦培訓班的名義,提取安保基金36.64萬元,從工會經費中提取現金42.12萬元,共計78.76萬元,其中,現領導班子成員和已退休的原領導班子成員共計領取64萬元。
涉及黨員活動經費460余萬元
這份文件複印件還顯示,2009年1月,雲南石油分公司召開領導班子會,決定將結余的254.88萬元黨員活動經費與總部核準的年終獎、結余的教育經費、安保基金等一同用於2008年度職工獎金髮放,各地市公司將下發的黨員活動經費併入職工年終獎金進行了發放,2010年1月,雲南石油分公司將2009年黨員活動經費餘額210萬元,由地市公司按標準自行提取,併入年度考核獎勵進行分配。
以“慰問困難職工”之名發給退休領導
2010年2月,雲南石油分公司,以“慰問困難職工”的名義,通過先向行政借款,後用工會經費還款的方式,一次性將23萬元工會經費發給退休的原領導班子成員。
以上發放獎金合計為641.88萬元。中石化文件複印件稱,集團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薪酬實施辦法》規定,高層管理人員除領取總部計發的薪酬收入外,不得在本單位獲取規定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任何名目的工資總額收入。雲南石油分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在本企業領取獎金,違反了集團公司薪酬管理規定。
此外,黨員活動經費用於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黨員教育、學習及各種黨內活動;工會經費用於基層職工的教育和工會開展的其他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任意調撥黨員活動經費和工會經費。雲南石油分公司將結余的黨員活動經費和工會經費用於年終獎金髮放,違反了黨員活動經費和工會經費管理的規定。
違規獎金被要求退回
中石化集團公司黨組研究決定:雲南石油分公司領導班子退回違規領取的獎金;分公司總經理高忠寶作為公司行政主要負責人,執行中央、國家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不嚴格、不嚴肅,違反了有關規章制度,造成了不良影響,對以上問題負有主要責任,予以通報批評。(記者 劉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