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公訴人基本沒答辯
提起公訴之後不久,2002年11月25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公訴處派助理檢察員鄭磊和處裏一個新人出面支援公訴。
庭審過程鄭磊説自己記得不是很清楚,大概在一個小時內就結束了。在法庭上,鄭磊説得很少,基本上沒有答辯。“現在,你覺得造成這起錯案的責任應該由誰來負?”記者問。“這我不便講,公眾自有評論。”鄭磊説。不過,他還是認為,商丘市檢察院在這個案子中沒有很大過錯,他們的錯誤只是沒有堅持自己的意見。“那麼你在辦這個案子的過程中,有沒有想過堅持自己的意見、反抗領導佈置的任務呢?”
鄭磊:“沒有,不敢。”
鄭磊説,這些天,他想了很多,值得反思的東西很多,他準備好好寫一下對司法的認識。
記者獲悉,檢察院組成的調查小組約見了鄭磊,他介紹了自己所知道的情況,並寫了份書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