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一些地區接連發生因企業特別是建設領域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切實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房地産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先行墊付被拖欠工資,如不具備還款能力,則可採取資産變現等措施籌措還款資金。
通知指出,對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要開闢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對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即立案,快速調處,力爭在春節前辦結;對符合裁決先予執行的拖欠工資案件,可以根據勞動者的申請裁決先予執行。
通知要求,建設工程承包企業追回的拖欠工程款應當優先用於支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對於拖欠時間長、涉及數額大、一時無法解決的拖欠工資,要通過動用應急週轉金等資金渠道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給予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