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5日)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按照市政府部署,2010年元旦、春節期間將對本市“城保”離退休(職)人員、“鎮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一次性發放生活補助費。
根據《通知》,參加本市城鎮養老保險,並於2009年底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離退休(職)手續的人員,年齡在80周歲及以上(192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補助金額每人為150元。男性年齡在70周歲及以上(193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女性年齡在65周歲及以上(194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月養老金不到850元的人員,補助金額每人為100元。離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指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準頒發的起義船員證書者),補助金額每人為100元。本次發放的生活補助費由城鎮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參加本市小城鎮社會保險,並於2009年底以前已按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補助金額每人為50元。本次發放的生活補助費由小城鎮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