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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宣傳幹部困惑:“控制負面新聞”成主要職責

時間:2009-10-23 09:34  來源:半月談

  基層宣傳部門職責不能異化,誰能給層層重壓下的基層宣傳幹部減減壓?

  如果某個地方出現問題被媒體曝光,受批評或被處理的很可能不是做錯事的職能部門,而是宣傳部門,理由是“滅火”不力。這似乎有點不可思議,但在一些地方卻真實存在。

  最近,半月談記者在與基層宣傳部門負責人交談中了解到,當前,受一些地方黨委政府領導錯誤政績觀的影響,“控負”成了當地宣傳部門的主要職責。只要保證不出負面報道,多上正面報道,宣傳部長就“稱職”,否則就是不稱職。而在少數媒體責任感缺乏的社會背景下,以稿謀利現象依然存在,宣傳幹部不堪其擾。

  當前,社會不穩定、不確定因素顯著增多,各種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鋒更加頻繁,網際網路傳播的大眾化、媒體化、數字化日趨凸顯,在這種形勢下,基層宣傳思想工作不可避免要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然而,一些體制和機制性因素限制了宣傳部門作用的發揮,導致基層宣傳思想工作面對重重困難和壓力。  

  花錢“滅火”:“控負”成主要職責  

  新時期,以網際網路為代表的現代資訊技術迅猛發展,導致媒體格局和輿論生成、傳播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些變化要求地方黨委政府善於回應社會關注熱點、疏導輿論情緒,善於處理突發事件、化解負面影響,善於借鑒優秀文明成果、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善於推動改革創新、激發社會文化創作活力。但在實際工作中,因循舊有的治理思維和管理方式,很多基層黨委對宣傳思想工作的內容和輿論引導方式存在片面理解,導致對宣傳部門的定位主要就是“控負”。

  “目前,控制負面報道要牽制我70%的精力。”西部省份某縣縣委宣傳部張副部長告訴半月談記者,“如果對縣裏的批評報道多了,縣委書記就會找常委宣傳部長,常委宣傳部長就會批評我,我年終考核就要受影響,説不定還要丟烏紗帽。”

  張副部長告訴記者,縣裏一旦出現突發性事件,媒體記者就會蜂擁而至。為了控制負面宣傳,他必須對前來報道的每一名記者熱情接待,想盡辦法淡化處理。記者采寫負面報道,他們就全程陪同,以便“盯梢”,防止群眾“亂説”,如果記者悄悄採訪,他們就要四處尋找記者蹤跡,了解記者採訪了哪些人,報道了什麼問題。為了“控負”,他們不僅要找記者溝通,還要找記者的領導或媒體的主管部門説情,甚至低三下四,請客送禮,不堪其苦。而一個縣有很多職能部門,隔三差五總會出點事,因此“控負”任務十分繁重。

  “按説國家賦予媒體輿論監督權,宣傳部門應該全力配合記者做好輿論監督工作。但縣領導總是以必須正確引導輿論,為地方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為由,要求宣傳部‘滅火’。”張副部長無奈地説。

  更有甚者,有的基層宣傳幹部因所謂“滅火”不力,竟遭撤職、調離崗位等處分。半月談記者曾報道過西部某縣借農房改造之名嚴重侵害農民權益的問題。文章刊發後,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但令人費解的是,直接參與侵害農民利益的縣、鄉黨政負責人一個也沒有被追究責任,兩名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卻成了“替罪羊”,遭到撤職或調離崗位的懲處。理由是沒有擺平記者,沒有捂住不利於地方形象的負面新聞。

  記者在基層了解到,許多地方對宣傳幹部“控負”都有考核,甚至劃了硬杠杠,成了誰也不敢踩的“紅線”。有的地方竟對宣傳幹部定下荒唐的規矩:凡因“控負”不力,導致中央級或省級媒體一年內對本地進行負面報道達兩次者,就地免職。當地宣傳幹部叫苦不迭:問題不是我們出的,婁子也不是我們捅的,卻讓我們“揹黑鍋”,實在太冤了。

  西南省份某市一名宣傳部長説,在一些地方領導的眼裏,只要保證不出負面報道,多上正面報道,宣傳部長就“稱職”,否則就是不稱職。這個評價杠桿迫使許多宣傳部長將大量時間和精力花在疲於應付媒體上,從而忽視對宣傳思想工作的基礎性投入和全局性思考,越往基層和不發達地區,這種傾向就越明顯。

  不堪借監督之名以稿謀利之擾  

  中部一些基層宣傳部長告訴半月談記者,當前有的媒體缺乏社會責任感,以稿謀利現象仍然存在。近年來,隨著中宣部加大管理力度,媒體以稿謀利現象明顯減少,但在一些地方,這種現象從未真正杜絕,個別記者、編輯出於個人目的,將小事炒大、大事炒惡,意圖從中謀利,個別媒體則從經營角度考慮,將此作為拉廣告、拉贊助、推動報刊發行的良機,對編輯、記者的刻意炒作和變相要挾行為默許甚至放縱,一些基層宣傳部門不堪其擾。

  記者在安徽省某貧困縣採訪時,縣外宣辦王主任告訴記者這樣一個事例:他所在的貧困縣近年來為了招商引資,在縣城周圍佔用農田建設開發區,但有些土地未批先用。去年7月,北京某媒體來了兩名記者對此進行採訪。縣領導聞訊要求宣傳部門“無論如何要把火滅了”,否則將影響全縣的經濟建設。

  王主任接此重任後,對記者熱情接待,由於縣裏拿不出開發區佔用土地的批件,前來採訪的記者表示要就違法佔用耕地問題進行曝光。王主任再三請求能否不報道。那兩名記者提出縣裏拿5萬元,他們帶給報社領導“通融通融”。王主任説縣裏很窮,能否給2萬元,對方開價最少3萬元。王主任只得答應,説先給1萬元,等事情辦好後再給2萬元。那兩名記者帶著1萬元回了北京。幾天后,一名記者發短信給王主任,説地方沒有按時把剩下的2萬元匯過去,讓他在領導面前很沒面子,為此領導很生氣,要求實事求是地發稿。王主任得此消息後立即向領導彙報,領導無轍,決定還是給報社3萬元,但要對方開發票。王主任經過多次交涉,對方答應給該縣做半個版的正面宣傳,給了3萬元的發票,還讓王主任自己留下5000元作為辛苦費。於是王主任親自主筆,寫了一篇對該縣開發區大加讚譽的文章並配發圖片,該報全文照登。但那5000元王主任沒敢拿,而是交給了縣報社作為辦公經費。為了防止那兩名記者以後找麻煩,王主任至今還保留著當初的手機資訊。  

  “現在一些媒體或記者不僅熱衷於炒負面新聞,還互通資訊,進行所謂的資源共用,一旦出了事,他們輪番前來採訪,不少就是為了拉廣告或牟取私利。特別是在每年報刊發行前,一些媒體更是找點事情,打電話變相要挾,希望能徵訂他們的報紙。如果不訂,説不定哪天就會被他們找件事情炒作。而如果都訂,窮縣財政實在難以負擔。我現在北京和省會來的電話都不敢接,一般都是要求徵訂報紙或拉廣告的。”王主任説。

  安徽省某縣委宣傳部的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縣裏發生了一起農戶生産煙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一死兩傷。當時,上級安監部門已經進行了調查處理。北京一家網站駐合肥辦事處的兩名工作人員來此,表示要對這起事件進行報道。經查,這家網站並無上級主管部門,也沒有備案批號。向省網宣辦彙報後,因該網站伺服器不在安徽,無法關閉。為了減少縣裏的負面報道,他只得到該網站去求情。經過兩天交涉,最後網站辦事處負責人提出要縣裏買他們的“安全生産案例光碟”,每盤2000元。經討價還價,最後他只得買了10盤。“雖然這是家不合法的網站,但其刊登了負面新聞,傳播是無邊界的,因此不得不防。”他無奈地説。

  求爺爺告奶奶:“版面爭奪”勞心費神

  “縣領導一般都看重省報、市報的頭版新聞,如果一兩個星期看不到省報和市報頭版刊登本縣的新聞,就覺得宣傳部工作不力。而縣領導主要看重關於本縣工作的報道,對那些真正符合新聞規律的社會新聞不怎麼感興趣。這種工作性的報道如果沒有特色很難刊登,上頭版更難。所以只得去公關。”大別山區一個貧困縣的宣傳部劉部長告訴記者。

  劉部長説,搶登頭條新聞要想很多辦法,例如,縣裏開展一項新工作,可以請省、市各路媒體的領導來考察參觀,然後帶他們遊山玩水,聯絡感情,這樣就有希望發頭版新聞;要不就帶著稿子到報社找總編,疏通疏通;或者以刊登廣告換取頭版新聞等。“版面爭奪,主要緣于領導的政績觀。有的領導對自我宣傳要求不高還好點,而有的領導好大喜功,這樣我們就很難做了。”他説。

  一些宣傳部門的同志告訴記者,為了加強宣傳力度,上級部門往往考核下級宣傳部門的發稿量,黨委部門也給宣傳部門下達發稿指標。為了完成任務,基層宣傳幹部只得求爺爺告奶奶,以便完成發稿任務,整日苦不堪言。

  基層宣傳幹部的種種困惑首先折射出當前一些地方領導幹部扭曲的政績觀。有的地方領導“只準報喜,不準報憂”,面對暴露出來的問題不是抓緊解決,而是想方設法隱瞞,一旦捂不住便指使屬下的宣傳部門花錢“滅火”、“控負”,表面上是為了維護地方形象,實際上是怕上級“打板子”,影響了“烏紗帽”,耽誤了升遷。這種錯誤心態與當前一些地方單一的上級考核下級的制度設計不合理有很大關係。

  其次,也反映出有的地方黨委、政府對輿論監督的認識存在諸多誤區。搞好輿論監督,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媒體的一項重要職責。正常的輿論監督是為了幫助地方發現問題、搜尋不足、改進工作,有利於地方黨委、政府更好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輿論監督並不可怕,一味地“控負”更不可取。有的地方害怕媒體曝光,實質上還是欺和瞞的落後意識在作祟。

  針對一些媒體以稿謀私、以稿謀利的現象,國家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強監管力度,強化媒體的社會責任,規範媒體的經營行為,讓真正的輿論監督更硬氣。(記者 王聖志 郭立 程士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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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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