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4日電(記者韓潔、羅沙)為充分發揮中央建設投資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與效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聯合發佈通知,強調進一步加強中央建設投資項目預算管理。
在這份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央建設投資項目預算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兩部門指出,項目主管部門或單位是中央建設投資預算執行的責任主體,要把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加強預算執行管理作為工作重點。要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抓緊開工,加快工程進度,加快預算執行,儘早形成實物工作量。
為此,兩部門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包括項目主管部門或單位應指導和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做好項目勘察、設計、論證分析等前期工作;儘快落實各項開工條件,保證項目投資計劃和資金預算下達後,能及時開工建設;做好項目用款的各項準備,包括招投標、編制用款計劃、政府採購計劃等;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對重點項目要實行專人負責制度,指派專人督導項目預算執行。對投資預算執行慢的項目,要及時採取措施改進提高。
在繼續加強資金撥付審核把關的同時,有關部門和單位還要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提高辦事效率。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工程建設進度需要撥付資金,防止出現“要麼執行緩慢、要麼超量預撥”的現象,避免“庫款搬家”問題。加強對中央建設投資預算執行進度的管理,及時分析、跟蹤和通報有關情況,掌握預算執行動態,把強化預算執行進度管理經常化、制度化。同時,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每月按時向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報送相關項目建設進度和預算執行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