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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辦負責人解讀《個體工商戶條例(徵求意見稿)》

時間:2009-07-25 10:38  來源:新華社

重在發展 強調服務
——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解讀《個體工商戶條例(徵求意見稿)》

  新華社北京7月24日電(記者趙超、陳菲)流動攤販是否會合法化,個體戶概念的外延是不是擴大了,他們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國務院法制辦21日公佈的《個體工商戶條例(徵求意見稿)》後引起廣泛關注,百姓、網民、個體工商戶提出的問題和意見蜂擁而至,公開徵求意見首日就收到800多份來自社會各界的反饋意見,充分表明瞭公眾對這一條例的高度關注。

  條例是在什麼背景下出臺的?與舊有條例相比有哪些亮點?此次公開徵求意見希望聽到哪些聲音?24日,國務院法制辦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長趙曉光就這些公眾關心的問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進一步解讀了《個體工商戶條例(徵求意見稿)》。

  經濟發展不能忽視個體工商戶的力量

  趙曉光認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個體經濟得到迅 速發展,在擴大社會就業、調整産業結構、縮小城鄉及區域發展差距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已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趙曉光向記者提供了這樣一組數據:截至2008年底,全國實有個體工商戶2917.33萬戶,實有資金達到9005.97億元,從業人員為5776.41萬人。趙曉光説,近幾年,我國個體工商戶數量穩定增長,實力不斷增強,解決了近6000萬人的就業,並且一直保持著增勢。

  從個體經濟發展趨勢來看,雖然個體工商戶60%集中在批發和零售業,但在資訊傳輸、電腦服務、軟體業上的增長最快,2008年底總戶數達到20.09萬戶,比上一年增長24.44%,從業人員則突破了40萬人。這表明,個體經濟出現向高新技術領域、高端産業轉移的新趨勢。

  《個體工商戶條例(徵求意見稿)》就是在這樣一個個體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出臺的。趙曉光介紹説,徵求意見稿出臺前,國務院法制辦聽取了發改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58個部門的意見,徵求了安徽、廣西、河南等12個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見,還聽取了個體勞動者協會以及批發業、交通運輸業等個體工商戶集中的10個行業協會的意見,在上海、重慶等地直接聽取了個體工商戶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員的意見。

  聽取、徵求意見的過程中,焦點問題主要集中在能否將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納入工商行政管理、對用工要不要作出人數上的限定、如何減輕個體工商戶的負擔、能不能降低個體工商戶準入門檻等方面。

  六大特點凸顯發展與服務

  在廣泛吸收了各方的反饋和意見後,《個體工商戶條例(徵求意見稿)》出臺,並開始更加廣泛地徵求社會公眾的意見。

  “重在發展,強調服務,這是這一徵求意見稿的主旨。”趙曉光説。

  他表示,徵求意見稿一共27條,其中有20條與鼓勵、扶持和服務個體工商戶相關,體現了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理念,具體表現在六個方面。

  一是鮮明體現鼓勵、支援和引導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政策,改變了過去對個體工商戶“指導、幫助、監督”的提法,實現了管理理念上的進步,同時也去掉了過去暫行條例中的“管理”二字,從而突出服務意識。

  二是放鬆管制,促進發展。徵求意見稿放寬了個體工商戶的準入門檻,變限制進入為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公民經登記都可成為個體工商戶。同時,放寬了經營範圍,只要是“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禁止其進入的行業”都可以進入;放開經營規模限定,由過去有雇工人數限制變為“根據經營需要可以聘請若干幫手或者學徒”。

  三是規定一系列政策扶持措施。徵求意見稿強調“平等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進一步明確了取消個體工商戶管理費,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採取各種方式進行扶持,同時鼓勵金融機構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支援個體工商戶發展。

  四是充分保護個體工商戶的權益。取消了過去對個體工商戶的經營限制,作出了“遵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的規定,同時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個體工商戶自願加入個體勞動者協會”,特別強調“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向個體工商戶集資、攤派,不得強行要求個體工商戶提供各種贊助或者接受有償服務”,“對個體工商戶依法取得的經營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佔”。這樣的規定在過去是難以想像的。

  五是簡化登記程式,特別突出便民、快捷和服務。個體工商戶可以在工商所進行登記,工商部門採取當場登記的方式。同時要求工商部門主動到府驗照,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六是規範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關鍵是將其納入社會綜合管理,趨利避害,在監管有效、規範有序、行為自律的基礎上解決這一問題。

  四方面問題仍需聽取社會公眾意見

  趙曉光強調,這一徵求意見稿體現了積極推動個體經濟發展的政策,因為個體經濟對解決當前就業問題、民生問題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趙曉光表示,在一個月的徵求意見期內,還有四個方面的問題需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一是如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有哪些更具體、更優惠的措施,個體工商戶還需要政府解決哪些問題;二是到底要不要限制個體工商戶的規模,能不能限制,是不是符合規律;三是怎樣加強對個體工商戶基於服務的管理;四是對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如何對待,採取怎樣具體的管理措施。

  趙曉光還表示,將要頒布的這個條例對於有效轉變人們對個體經濟和個體工商戶的固有觀念十分具有意義。同時,隨著條例推動的個體經濟的加速發展,政府相關部門會增加管理難度,給管理帶來一定的挑戰,這就要求政府部門學會科學管理,適應新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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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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