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文明史上光輝的一頁
——部分專家學者談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重大意義
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決定之後,在學術界引起熱烈的反響和回應。記者近日走訪了部分在京、在藏的藏學家和歷史學家,他們一致認為,1959年的西藏民主改革,徹底廢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百萬農奴翻身解放,成為真正掌握自己命運的主人,世界上最後一塊主要的奴隸制堡壘從此被掃進了歷史的垃圾堆。這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對人類文明進步事業的偉大貢獻,是人類文明史上光輝的一頁。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日”將有助於國內外各界人士認識西藏農奴制的那段黑暗歷史,看清達賴集團所鼓吹的“最神聖、最美妙制度”的真相,更加珍視人道文明的現代生活,共同將人類文明進步的崇高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埋葬西藏農奴制,解放百萬農奴具有無可置疑的正義性和正當性
農奴制是一種超經濟的強制剝削制度,在這種黑暗的制度下,農奴事實上沒有人身自由和基本人權可言。上世紀中葉,封建農奴制的西藏已是現代文明世界中殘存的中世紀孤島,其政治之黑暗、經濟之凋敝、文化之落後、民生之困苦,令人觸目驚心。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周源研究員説,中外歷史比較研究證明,西藏的封建農奴制度的反動性、殘酷性較歐洲中世紀曾經存在過的封建農奴制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是社會經濟結構的嚴重畸形。佔人口不到5%的農奴主,卻佔有西藏的全部土地、草場和絕大部分牲畜。而佔人口95%的農奴和奴隸沒有土地。農奴和奴隸分為差巴、堆窮、朗生等三個階層。前兩者屬於農奴,後者屬於奴隸。他們不能隨便離開領主,還要給領主支差,負擔各種勞役和差役。他們被領主當作私有財産隨意支配,甚至用於賭博、抵債、贈送、轉讓和買賣。
二是三大領主結成一體,構成了政教合一的政權。在舊西藏,神權與政權結合之緊密,遠非中世紀的歐洲可比。西藏的寺院遠不是那些不了解舊西藏的人們想當然地認為的那樣,僅僅是禮佛唸經、遠離塵世的清靜無為之地,而是全面影響、控制西藏社會生活的政治實體(參與管理各級政權)、經濟實體(廣有莊園和農奴),乃至軍事實體(不少寺院擁有武裝力量)。在這種政教合一的體制下,西藏的宗教已絕不是單純的宗教信仰問題,而是與政權緊密結合在一起,成為對廣大農奴實行專政的工具。三大領主居高臨下,以神佛的名義向匍匐在地的農奴們發號施令,要求他們安於現狀,忍受農奴主們的經濟盤剝和政治壓迫,以求得虛無縹緲的來生轉世。
三是對廣大農奴基本人權的極端無視和踐踏。西藏統治階級制定了以《十三法典》、《十六法典》為代表的法律體系。這些法律的要旨就是維護人們不平等的社會地位,即將人分為三等九級。其法律的核心是以人有等級之分的基本價值觀確定命有貴賤之別的社會規範。如《十六法典》中的“傷人抵罪律”款規定:“傷人上下有別。民傷官,視傷勢輕重,斷傷人者手足。主仆之間,主失手傷仆,除治傷不再判罪,主毆仆致傷無賠償之説”。就藏族地區因襲的“賠命價”習慣法而言,人命貴賤之分可謂天壤之別,上等人“其屍價與黃金等量”,而屬於下等人的流浪漢、鐵匠、屠夫等人“命價值草繩一根”。
西藏農奴制從總體上表現出對文明和進步的極端反動,這種制度保護的只能是愚昧和寄生,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活力都被扼殺掉。“因此,可以理直氣壯地説,中國共産黨領導西藏各族人民埋葬西藏農奴制,解放百萬農奴具有無可置疑的正義性和正當性。”西藏社科院副研究員孫勇説。
西藏民主改革是實現和維護西藏人民人權的一場偉大革命,其廣泛性、徹底性和完整性舉世罕比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以禁止。”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的王小彬博士説,把《世界人權宣言》的理想從紙面變為現實,在全世界不同國家、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裏,都是一個充滿艱辛的曲折過程,各自取得的成就也不盡相同。從 17 世紀開始,歐美等許多國家和民族爆發了資産階級革命,在鬥爭的過程中,人權成為資産階級對抗封建專制的一面旗幟被寫進了各種宣言和法典中。按照資産階級“天賦人權”觀點,農奴應有與他人平等的權利,而農奴的人權被領主階級所剝奪,領主階級的成員則享受了“超人權”,這種封建的農奴制社會的不平等性正是早期人權主義者所針對鬥爭的主要目標。
新中國成立之前的歷代中央政府治藏都是利用地方上層統禦西藏人民,對宗教界領袖、上層人士採取或懷柔或羈縻的策略。為了地方上層利益而極力維護西藏保守、落後的社會制度,維持其社會的封閉性,為此不惜犧牲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不願也無力去改變底層人民的人權狀況。在西藏和平解放之前,西藏地方內部也曾嘗試著改革,但這些改革更多的只是一種改良性質,與西藏民主改革不可同日而語。
中國共産黨領導的西藏民主改革是徹底廢除封建農奴制度,解放西藏百萬農奴的一次偉大革命,是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在雪域高原的繼續,也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爭取人權的一個光輝典範。它不同於歐美資産階級領導的反封建特權的鬥爭,遠遠超出了資産階級“人權”的局限性和狹隘性。它要解決的是佔西藏人口95%以上的農奴的生存權、發展權,而不是僅僅維護佔人口僅5%少數人的特權。
王小彬博士説,較之歐美資産階級的人權鬥爭以及歷代中央政府的治藏方略,西藏民主改革充分體現了實現和維護人權的廣泛性、徹底性和完整性。一是徹底解放農奴和奴隸。二是廢除封建農奴主的土地所有制。三是廢除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1961年,西藏各地開始實行普選,昔日的農奴和奴隸第一次獲得當家做主的權利。西藏自治區的建立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實行,從制度上保障了西藏人民平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政治權利,保障了藏族人民管理本地區和本民族事務的自治權利。
“精緻的謊言”抹殺不了舊西藏最黑暗的記憶,“雙重標準”掩蓋不了分裂中國的圖謀
農奴獲得自由和幸福,農奴主卻妄圖恢復失去的“天堂”。“50年的海外流亡生活,使達賴熟諳西方社會心理,熟悉媒體的主流議題,宣揚天堂般的‘香格里拉’,大談人權只是他迎合西方胃口、吸引國際社會關注的一個幌子。”孫勇説,多年來,達賴集團不斷追隨和附庸國際流行話語,一會兒主張西藏獨立,一會兒主張高度自治;今天打人權牌,明天打環保牌,後天打文化牌……玩著各式花樣,但實質還是要變著法搞“藏獨”。
誰對西藏民主改革、西藏人權問題最有發言權?是西藏人民,是那些經歷過新舊西藏的普通群眾。著名藏族歷史學家恰白 次旦平措先生説:“國外有極少數人説,過去的西藏很有人道,百姓很幸福,很有人權;現在的西藏不人道,百姓很痛苦,沒有人權。我這個在新舊西藏都生活過半輩子的藏族老人聽了這些話深感詫異,有責任以親身經歷和所見所聞,介紹一點實情,以還歷史的本來面目。”恰白先生以歷史文獻説明舊西藏存在著把農奴以人換人,或作為陪嫁贈送等,全由主人任意決定。
今天,流亡在外的達賴雖然不斷宣揚自己所理解的平等、自由、民主、和平等理念,但是卻從來沒有聽到他對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及其帶給西藏人民深重苦難的任何譴責。其原因正如中國社科院郝時遠研究員所指出的,就在於達賴的地位和權勢只有建立在封建農奴制基礎上才能得以維持和維護。從中,人們就不難認識到為什麼“藏獨”勢力對西藏的發展、對拉薩的繁榮刻骨仇恨,其原因就在於近半個世紀以來的西藏變遷——今天西藏的現代化發展已經徹底摧毀了達賴試圖恢復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及其存在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