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記者 孫玉波)近年來,各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採取有效措施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特別是2007年黨的十七大以來,住房保障工作進入快速發展階段,資金投入量逐年增加,受惠群體不斷擴大。最主要的是,各地對這項工作的重視程度大大提高,並納入政府公共服務職能,作為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
2008年,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從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強化落實等方面入手,加大住房保障制度建設,取得積極進展。
1月6日,拉薩首批廉租房住戶白瑪老阿媽在院裏搖動轉經筒。 據了解,2008年西藏自治區在拉薩市和其他6個地區建設了4564套廉租住房,部分城鎮低收入困難群眾住房條件得到改善。西藏目前的廉租住房制度主要針對國有企業住房困難職工和城鎮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通過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和實物配租兩種方式實施。西藏還將擴大廉租住房的受益人群和建設地區。從2009年到2010年末,西藏將逐步把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由目前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擴大到城鎮低收入家庭。 新華社記者 覺果 攝
一是建立了廉租住房計劃制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發改委、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下發了相關通知,建立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統計報表制度。會同發改委、財政部印發了2008年廉租住房工作計劃,初步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任務分解機制和目標責任制,並研究起草了2009年──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草案)。
二是完善了相關配套政策。2007年下半年以來,有關部門先後出臺了保障性住房的十六項配套政策,基本形成了包括土地供應、財政投入、稅費減免、信貸支援等政策體系,以及準入審批、統計報表、檔案管理、工程品質等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
三是加大了廉租住房建設投入力度,調整了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適用範圍。2008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安排了48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廉租住房建設補助資金20億元。同時,根據制度建設實際,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用於發放租賃補貼有結余的,可以用於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
四是加強了督促落實。將住房保障工作作為住房城鄉建設部2008年重點督導工作,通過調研檢查,情況通報等方式強化落實。2008年9月份,組織了9個督導組分赴各地進行檢查,12月份同國家發改委組成聯合檢查組,就四季度中央新增預算內投資廉租住房建設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2008年四季度,為應對全球金融危機,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戰略決策,並追加了中央廉租住房建設投資補助資金75億元,將補助標準由原來的中部每平方米200元提高到300元、西部每平方米300元提高到400元。住房城鄉建設部迅速行動,全面落實中央決策,對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等工作做出部署,新增的75億元補助資金已下達各地,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各市縣也抓緊落實配套資金,組織好開工建設。
2009年1月6日10時,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圖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介紹情況。
各地積極探索,勇於實踐,積累了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資金方面,江蘇、山東、廣東、福建、河北、黑龍江、陜西、青海、雲南、西藏等省(區)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全省(區)廉租住房保障,雲南省規定縣以上房地産開發稅收的10%以上支援廉租住房建設。廉租住房建設方面,山西省規定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中,分別按建築面積的5%和10%配建廉租住房;湖南省規定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中,配建廉租住房比例要達到2%和10%以上;黑龍江省規定棚戶區改造中,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配建比例要達到總規模的30%以上。機構方面,河北、吉林兩省各設區城市成立了住房保障與房産管理局,上海市調整政府機構,設立了專門的住房保障與房産管理局。
2008年,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的要求,各地加快了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據初步統計,2008年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投入354億元,是2007年投入資金的3.7倍,其中廉租住房建設(籌集)286億元,發放租賃補貼68億元;開工建設(購買)廉租住房63萬套,發放租賃補貼249萬戶;新開工經濟適用住房130萬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