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消息:2008年2月22日,新華網、人民網、央視國際、中國網、國際線上、中青網、中國經濟網、中國廣播網等8家中央網路媒體,在京舉行《中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自律公約》簽約儀式。國家廣電總局副局長趙實、資訊産業部副部長蔣耀平,以及國務院新聞辦等相關主管部門的領導,和來自全國40余家開展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網站的代表參加了儀式。
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播音員羅京、李瑞英宣讀公約內容
8家網路媒體攜手簽署自律公約
《公約》倡議,各締約單位應共同遵守國家關於網際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開展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積極傳播健康有益、符合社會主義道德規範、體現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劇、動畫片,共同抵制腐朽落後思想文化,不傳播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違背社會公德、損害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應尊重和保護著作權人和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創造和維護公平有序的網路視聽節目版權環境;應建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資訊的行業共用互助機制,保持資訊的有效溝通,共同凈化網上空間,形成共建共用的精神家園。
締約單位同意將在適當的時機設置《公約》的執行機構並服從該機構的監督管理。
《公約》歡迎所有在中國境內從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單位,在自願接受《公約》的條件下申請加入。
中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自律公約
為促進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産業的長遠發展,營造健康有序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環境,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本公約各締約單位特作如下自律公約:
一、各締約單位應充分認識到:淫穢色情、暴力低俗的視聽節目和侵權盜版視聽節目在網上肆意傳播,嚴重污染了網路環境,影響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損害了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業的長遠發展。包括各締約單位在內的中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該為營造健康有序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環境,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和媒體責任。
二、各締約單位應共同遵守國家關於網際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守廣電總局、資訊産業部聯合發佈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依法開展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嚴格實行行業自律。
三、各締約單位應積極傳播健康有益、符合社會主義道德規範、體現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劇、動畫片,共同抵制腐朽落後思想文化,不傳播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違背社會公德、損害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提供上傳節目服務的締約單位應履行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開辦者的主體責任,對網民上傳的含有違法違規內容的視聽節目,應當刪除,凈化網上空間,形成共建共用的精神家園。
四、各締約單位應共同遵守國家關於網路視聽節目作品著作權管理的法律規定,積極採取版權保護措施,尊重和保護著作權人和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創造和維護公平有序的網路視聽節目版權環境,推動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産業的發展。
五、各締約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人員培訓,杜絕不良資訊傳播,自覺接受政府監管和公眾監督。
六、各締約單位之間應建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資訊的行業共用互助機制,保持資訊的有效溝通。
七、各締約單位共同建立、健全“網際網路視聽節目資訊庫”系統(net.tv.cn),使其能及時為各締約單位提供節目資訊指導與服務。
1、鼓勵各締約單位將所掌握的優秀視聽節目,包括影視劇、動畫片的相關資訊,通過“資訊庫”系統推薦給其他締約單位;
2、鼓勵各締約單位將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視聽節目的相關資訊,通過“資訊庫”系統告知其他締約單位;
3、各締約單位應經常登錄“資訊庫”系統,及時從各自網站刪除上述違規節目及其相關連結,自覺履行自律公約;
4、“資訊庫”系統中屬於僅應由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從業機構掌握的資訊,各締約單位有保密的責任,不向外界公佈。
八、締約單位如長期不履行本公約之約定義務或已經停止開辦視聽節目服務,視為自動退出本公約。
九、在中國境內從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單位,願意接受本自律公約的,均可申請加入本公約。
本公約發起單位應定期公佈加入及退出本公約的單位名單。
十、各締約單位同意適時設置本公約之執行機構,並服從該執行機構的監督和管理。
十一、本公約經發起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單位蓋章後生效並向社會公佈。
本公約自公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