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組織部和公安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組織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加強配合、密切協作,在流動人口管理工作中共同做好流動黨員資訊採集和管理服務。
此舉旨在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十七大關於“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的精神,進一步整合工作資源,在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中及時掌握流動黨員資訊,有針對性地加強對流動黨員的管理,充分發揮他們的先鋒模範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派出所在辦理暫住戶口登記和暫住證時,要一併對暫住人口政治面貌情況進行登記,並錄入暫住戶口資訊系統;對以往未登記政治面貌情況的,要抓緊進行補登、補錄,力爭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補登、補錄工作。基層黨組織要積極協助公安派出所,幫助做好暫住戶口登記和流動黨員資訊採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