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個嚴禁”包括:第一,嚴禁採取打電話、發短信、請客、送禮等方式拉選票。第二,嚴禁託人説情、打招呼,搞串聯、做工作。第三,嚴禁私自散發各種宣傳材料,贈送紀念品。第四,嚴禁以同學、同鄉、同事、戰友等聯誼活動的名義,搞拉幫結夥。第五,嚴禁送錢、送物和各類有價證券,搞賄選活動。第六,嚴禁收受他人賄賂、參加有拉票意圖的吃請。第七,嚴禁隱瞞、包庇、袒護換屆選舉中搞非組織活動的行為。第八,嚴禁傳播小道消息,編造謠言,或通過信件、傳單、短信、網路等方式,詆毀中傷他人。第九,嚴禁以威脅恐嚇、弄虛作假等手段,妨礙、侵犯代表、委員的民主權利。第十,嚴禁封官許願、突擊提幹。
為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督導,各省區市“兩會”期間,中央組織部將會同中央紀委派出20個換屆選舉工作督導組。督導組的主要任務是,指導各地認真貫徹執行中央關於換屆工作的政策、有關法律和章程,搞好選舉工作;加強對換屆風氣的督查,堅決防止和嚴肅查處拉票賄選等搞非組織活動的問題。各地在“兩會”前一週,將通過當地新聞媒體發佈換屆工作督導組的預告,並公佈舉報電話和通訊地址。省區市“兩會”期間,中央組織部和各省區市黨委組織部“12380”舉報電話將安排專人值守,保證24小時有人接聽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