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華早報》2月10日發佈文章,題目是“北京打算限制企業高管的收入”,摘要如下。
大陸打算對國內金融機構的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設定上限,以防止在經濟發展放慢的情況下,人們的收入差距繼續拉大。
接到了財政部下發的規定草案的銀行家説,國家控股的金融機構的高管年薪將不超過280萬元。
如果獲得通過,這項規定將是大陸金融業出現的首個薪酬限制。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郭田勇説:“這種限制符合國際趨勢。美國也在限制金融機構高管的工資。”
美國已要求未來接受國家援助的金融公司將高管年薪限制在50萬美元以下。對於大多數金融機構的高管來説,這將是一個大幅度的削減,因為2007年大多數人的工資都超過100萬美元。
然而,大陸金融機構的高管的年薪距離280萬元仍然還有一段距離。
郭田勇説:“銀行的收益不錯不僅僅是因為高管們的貢獻。經濟好的時候,大陸的金融機構日子也好。”
在大陸,銀行超過60%的利潤來自息差,而且國家控制的利率機制也讓它們獲益匪淺。北京規定的貸款利率遠遠高於存款利率。
郭田勇説:“這種薪酬限制是合理的。中國的銀行家不應當獲得高得離譜的工資。”
根據這項草案,主要高管的稅前基本年薪應該在5萬到70萬元之間。他們還可以獲得不超過基本工資3倍的績效獎。
獨立經濟學家謝國忠説,制定一個合理的工資評估機制更重要。
他説:“一段時間以後應當確定以工作成績為基礎的工資。如果銀行利潤的增長是通過盲目的貸款增長實現的,這種貸款可能會在多年以後變成不良資産,那高管就不應當拿高工資。”
上海的九家國有企業今年已經自願將年薪削減15%-40%,以渡過目前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