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客戶喊無辜 稱被“無良仲介”所騙
林國良(音譯)是王迅1200名客戶中的一位。他于2010年獲得加國永久居民身份,但在之後的五年,他多數時間在中國生活和工作,只在加國居住過七個月,無法滿足加國移民法規定的最低兩年。
於是王迅變更了他的護照出入境記錄,讓他看起來像是在加拿大停留了980天。林國良目前已被裁定“因為做了虛假陳述,未來5年內不能入境加拿大。”
林國良立即以人道主義等理由提出上訴,稱儘管過去大半時間沒有在加拿大生活,但被迫返回中國將拆散他的家庭,“我的家人都在加拿大,讓我一個人在中國,會是一種折磨。”
林國良新聘的移民顧問艾裏克.梁(Eric Leung)則指責新能顧問公司,稱林先生是無辜的受害者,他不懂英文,只能信任這家公司,“問題在於,應該有專責單位管理這些所謂的幽靈顧問(ghost consultants)或明知故犯的合格顧問。”
林國良(右)和他新聘的移民顧問(左)
梁認為,雖然王迅已經入獄,但還有其他不誠實的移民顧問,在為客戶提交造假資料。“我們應該繼續調查,找出所有的移民欺詐行為。我個人認為加拿大的移民欺詐行為從未停止過。”
王迅的另一名中國客戶李培佳(音譯)也是同樣的情況。不過他在加拿大當地已經購買價值七百萬加幣的豪宅,開豪華SUV跑車。他的律師安德魯 佛羅迪卡(Andrew Wlodyka)指責王迅稱:“這些移民顧問欺瞞無知的客戶,他們的客戶甚且不知道這家公司是無照的。”
並表示,“這些中國移民實際上對加拿大社會做出了重大貢獻,他們在這裡紮根,購買房産,開辦企業,落得這個局面實在是悲劇。所有情況都必須加以審酌,再來確認是否要把這些人驅逐出境。”
李培佳在加拿大價值700萬加幣的豪宅
而林國良和李培佳則表示,王迅公司的欺詐行為,不應歸責他們。
不過,加國聯邦法院裁定,移民案件欺詐的歸責,可以是直接或間接的。雖然移民顧問做了不實陳述,但客戶應對造假的內容負責,因為所有移民都有責任確保他們提供的資訊是完整且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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