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總統的長子李時炯就內谷洞“私宅門”事件25日受到特別檢察官小組傳喚,在接受14個多小時的調查後,于26日淩晨離開檢察廳,圖為在檢察廳前接受記者提問。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總統李明博的長子李時炯就內谷洞“私宅門”事件25日受到特別檢察官小組(以下簡稱“特檢組”)傳喚,在接受14個多小時的調查後,于26日淩晨離開檢察廳。據悉,當天在接受特檢組調查時,李時炯所陳述的事實有部分與之前其接受檢方書面調查時陳述的內容不符。
在調查結束後,就是否與書面調查當時陳述內容相同的提問,李時炯回答,有部分內容不屬實,盡可能按照事實陳述了情況。
有觀點認為,“有部分內容不屬實”可能指的是在籌備購買私宅地皮所需的12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83.4491萬元)的過程等核心內容,對該部分內容的陳述與之前有所不同。
就當天調查中提出的違反房地産實名交易法和瀆職嫌疑,李時炯表示了否認。據了解,李時炯表示,有意向直接持有地皮而籌備了購買錢款,並沒有接受名義委託,因此沒有違反《房地産實名交易法》。在籌備地皮款項後僅是向賣主匯了款,而對購地合同,以及這些地皮如何分配等並不知情,因此並沒有給國家造成損失的意圖。
特檢組將重點調查李時炯和青瓦臺警護處共同購買地皮時,是否由總統室負擔了李時炯的部分購地資金而給國家造成損失,以及李時炯是否違反了《房地産實名交易法》有關規定。尤其是,特檢組對李時炯和警護處以什麼樣的標準分配地皮並分擔購地費用等進行了具體盤問,以及訊問了李時炯是否有意向持有內谷洞私宅地皮,買賣資金籌措經過和來源等。
在對李時炯進行調查內容的基礎上,特檢組還將相繼傳喚李明博長兄李相恩和前青瓦臺警護處長金仁鐘等所有涉案人員,並還有可能再次傳喚李時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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