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野田政府悍然宣佈將中國領土釣魚島“國有化”,引起中國民眾的極大憤慨,由此引發了針對日方錯誤行為的示威遊行。在這種情況下,日本領導人應該做的是正視中國人民的聲音,勇於改正自己的錯誤,修復受損的中日關係。然而,野田政府的反應卻是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在領土出現爭端的時候,通過談判解決是正確道路,但野田政府迄今未表現出希望通過協商緩和事態的意思,一再否認釣魚島存在爭議。9月18日我海監、漁政船赴釣魚島執法並宣示主權,日本政府不僅調集大批海上保安廳船艦應對,還表示在海上保安廳“無法處置”的時候,海上自衛隊可以“頂上”,這種表態只能説明,野田根本沒有考慮如何正確地對中國民眾的憤怒作出回應,根本沒有考慮表態“自衛隊可介入”只會升高雙方在釣魚島爭端上的對立,不僅對緩和中日關係於事無補,反而會讓事態更加嚴重。
事實上,野田根本沒有對“國有化”的錯誤進行認真反思。9月18日晚在日本TBS電視臺的節目上,野田就中國國內導致部分日企及使領館遭打砸一事稱,“如果在華日本企業等建築物及人員利益受到損害,理應由中國承擔責任,這是國際規定。”他同時表示,將向中方提出賠償要求。另據日媒報道,9月19日日本外相玄葉光一郎稱,野田擬在本月下旬聯合國大會上主動談及釣魚島問題,並稱日本迄今的做法均“遵循國際法”,借此抹黑中國“無法無天”,欲利用在南海問題上周邊一些國家與中國的矛盾,搞所謂的“國際統一戰線”。
這種態度明顯是“倒打一耙”,他不提拋棄中日“擱置爭議”共識悍然進行“國有化”是導致遊行示威的直接原因,斷章取義地稱“要求賠償”是“國際規定”,還恬不知恥地強調日本的所作所為“遵守國際法”。如果日本真遵守國際規定的話,那麼它就應該遵守中日在1972年和1978年達成的“擱置爭議”共識。如果日本真遵守國際法的話,那麼它就應該在1945年根據它接受的《波茨坦公告》與《開羅宣言》的規定,將釣魚島還給中國。野田這種缺乏內省的雙重標準做法只能讓中國民眾更加認為他不可信,只能讓日本的國際形象更加受損。
野田一方面幹著擴大爭端的事情,另一方面又假惺惺地稱要“緩和事態”。也是在TBS的節目中,野田稱希望在聯合國大會期間,實現中日外長會談,同時也想借助經濟界、在野黨等與中國有渠道的人士來華溝通。他並沒有説要談什麼問題,但從其前後的表現來看,他現在根本無意就“國有化”本身與中國協商,根本就沒有改正錯誤的誠意。如果野田繼續這麼自以為是,那麼中日關係將會繼續受到傷害,最終受損的還是日本的國家利益以及日本民眾的切身福祉。(霍建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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