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豐厚的獎金是衝擊奧運獎牌的動力,那麼出征倫敦奧運的美國運動員們現在更有理由奮力爭勝,因為今年他們所獲得的奧運獎牌及獎金很可能不再需要繳納重稅。
幾名美國國會議員目前正在推動一項“奧運免稅法”議案,要求國會立法為美國選手獲得的倫敦奧運會獎牌及獎金免稅,這項議案目前得到兩黨越來越多議員的支援,而今天該議案獲得了一個最關鍵的支援者——美國總統奧巴馬。
白宮發言人卡尼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透露,奧巴馬支援上述法案,假如國會通過這項法案並送到他的桌面上,他將簽署使之成為正式的法案。
“總統認為,我們應該支援類似你提到的相關法案的努力,確保我們能竭盡所能地尊敬和支援那些自願在奧運賽場上代表我們的國家的奧運健兒。”卡尼在回答媒體提問時如是説。
據報道,今年美國奧委會將給金牌得主的獎金為2.5萬美元,銀牌得主可得1.5萬美元獎金,銅牌得主可得1萬美元,但按照美國現行稅法,奧運獎金必須繳納35%的稅。
據此推算,美國所有的奧運獎牌得主都必須繳納約佔獎金三分之一的稅款,其中金牌得主約需繳納近9000美元的稅,銀牌得主需繳納約5300美元的稅、銅牌得主需繳納約3500美元的稅。其中獲得4面金牌和2面銀牌的菲爾普斯將欠美國國稅局約47000美元的奧運獎金稅,美國媒體説,這是有史以來最大的一筆奧運獎金稅款。
另據報道,美國選手獲得的獎牌也必須按成本價納稅。按照獎牌折算的實際價格,倫敦奧運會金、銀牌分別被估價為675美元和385美元,而銅牌只值5美元。
上周,佛羅裏達州參議員馬可 盧比奧和伊利諾伊州眾議員阿龍 紹克聯袂在參眾兩院提交“奧運免稅法”議案,要求國會立法為美國選手獲得的倫敦奧運會獎牌及獎金免稅。盧比奧在一份聲明中説:“代表我國在海外參賽的奧運選手回到家裏,不該擔心一張額外的納稅單在等著他們。”
據美國媒體報道,議員們推動的上述議案的免稅範圍並不涵蓋企業給予美國優秀奧運健兒的高達數百萬美元的贊助。
雖然該法案獲得的支援者越來越多,通過的幾率很大,但由於美國國會將於8月9日休會直到9月的第一週才會復會,目前仍不清楚是否有足夠的時間讓參眾兩院雙雙通過法案,並送交奧巴馬簽署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