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乒壇六朝元老也曾獲得特別獎。
本屆奧運會女子重劍個人準決賽中,韓國名將申雅嵐以一劍之差不敵衛冕冠軍、德國姑娘海德曼。韓國教練認為海德曼的最後一劍有爭議,現場上訴但遭到組委會駁回。之後,失去決賽權的申雅嵐坐在劍臺上痛哭抗議,比賽因此暫停了兩個小時。
一天之後,國際擊劍聯合會提議向其頒發“特別獎”。但被韓國奧委會拒絕,他們稱比賽中裁判誤判導致申雅嵐僅獲銅牌,因此要求授予申雅嵐銀牌。但昨日,這一申請被國際奧會駁回。
雖然“特別獎”這個獎項聽起來有點無厘頭,可奧運歷史上的確有很多超越獎牌的存在——各種特別獎。
1964年,第18屆奧運會在日本首都東京舉行。兩名瑞典皮划艇選手拉斯 古納爾 卡爾和斯丁 倫納特 卡爾正在賽道上疾馳,突然發現有一對競爭對手不慎翻船。於是他們放棄了比賽,轉而前往營救那兩名選手。儘管失去了獎牌,但日本奧組委向國際奧會建議,給這兩名瑞典人頒發“公平競賽獎”。
而2008年的北京奧運會上,比利時球員塞弗、克羅埃西亞老將普裏莫拉茨以及瑞典名將佩爾森雖然都和獎牌無緣,但卻在現場接受了來自國際乒聯的“特別獎”。自從1988年乒乓球成為奧運會正式項目以來,他們參加了全部六屆比賽。(葛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