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一個了不起的世界大國,其現代政治、經濟、軍事、科技、文化的強勢舉世矚目,這也決定了美國人的優越感和自信心。但是,美國自身存在的問題也根深蒂固,以種族政治為核心的社會整合問題即是其中之一。而美國所謂的“種族融合”政策偏偏是國內“第二代民族政策”提出者建議學習的“榜樣”。
在處理和解決種族、族裔問題方面,美國“大熔爐”的政策意在冶煉美國人的核心價值認同,這一點是成功的。只是黑人、亞裔、西裔等各色人等在認同這一價值的同時,仍需要謀求平等和公正。因為美國“不言而喻”的天賦人權理念,臆想出一個“無差別”的社會,但是從種族歧視到反歧視的種族劃分、族群歸類的政策延續,卻給每個人指定和限定了一個難以改變的群體身份歸屬,從而使個人的“無差別”在群體歸屬中産生了差別,進而導致普遍存在的歧視、不平等現象。
美國人類學學會反對使用“種族”概念作為分類標準,他們的主要動機不是種族分類不科學,而是這種分類實施是國家傾斜政策的基礎。因為美國雖然沒有標注種族、族群歸屬的“身份證”,但並不意味著沒有識別種族和歸類族群的國家法律行為與社會政策實踐。美國的“種族識別”、“族群歸類”是官方始終堅持的原則,過去是為了“使歧視合法化”,上世紀60年代以後則為了反歧視而“作為優惠待遇的傾斜措施”的依據,以期起到彌補過去的錯誤、促進非歧視的平等的作用。
無論如何,美國的種族、族裔分類政策可以被比作一把雙刃劍,一方面這種分類展示出不同種族、族裔群體在教育、住房、勞動市場和其他方面的不同境遇,另一方面可能會導致族群認同危機。所以,謳歌美國“大熔爐”成功經驗的同時,卻將美國認同危機的現實憂慮移植到中國,這無疑是脫離國情的雙重標準。